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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1:22: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3月,在四川成都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面对被执行人拒不还款及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冠领律师在一审胜诉奠定债权基础后,又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严密防守,成功驳斥了案外人关于“公会账户资金归属”的无理主张。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异议,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胜诉权益,确保了执行程序的顺利推进。
2025年,方林(化名)因与成都某娱乐公司发生借贷纠纷,委托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丁桂英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一审程序进展顺利,法院于同年7月22日作出判决,判令娱乐公司向方林归还借款本金1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娱乐公司拒不履行,冠领律师继续代理方林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娱乐公司名下抖音公会账户内的资金。
就在执行程序推进之际,案外人某文化传媒公司突然提出异议,声称其与娱乐公司有“联营协议”,主张被冻结的短视频账户资金系其直播收益,已“特定化”,请求法院中止执行。面对案外人的“截胡”,冠领律师沉着应对。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案涉账户依法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具有法定公示效力;货币作为种类物,遵循“占有即所有”原则;纵使有文化传媒公司与被执行人的内部协议,也不能对抗外部的强制执行。律师强调,对方所谓的“特定化”仅是口头主张,并无法律上的严格隔离证明。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自一审延续至执行阶段的连贯代理意见。2026年3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本案的胜诉,是冠领律师“一审确权+执行异议”全流程代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律师不仅在诉讼初期为委托人夯实了债权基础,更在执行攻坚阶段排除了案外人的干扰,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为委托人最终实现债权清收扫清了关键障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