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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劳务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6-05-22 10:37: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湖北武汉农民工刘女士被衔筑建设公司拖欠薪资5.5万元,委托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办案律师理清案件法律关系,明晰分包、总包与总公司的清偿责任并依法当庭主张,同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全面支持刘女士维权诉求。

2024年2月,湖北武汉衔筑公司劳务人员刘女士受公司指派,在外地某医院建设项目担任资料员,月工资6000元。2025年6月,因衔筑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刘女士与该公司进行款项结算,确认公司尚欠其劳务报酬5.5万元。此后,由于欠款迟迟未能追回,刘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肖睿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查明,衔筑公司仅为案涉项目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方为锦程分公司。且刘女士系农村居民,在项目中负责施工方案制作及材料报验报审等工作,工资水平较低,属于农民工范畴。

律师认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锦程分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应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同时,锦程公司作为锦程分公司的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律师紧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司法》等规定,精准锁定“分包单位欠薪责任、施工总承包方先行清偿责任、总公司连带清偿责任”的逻辑链条,完整还原欠薪事实与法律关系,代理刘女士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衔筑公司未到庭应诉,锦程总分公司共同辩称,其仅需向衔筑公司支付款项,并无向原告刘女士付款的义务。对此,冠领律师就各方责任展开了详细阐述。

2025年11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如下:衔筑公司于十日内支付刘女士劳务费5.5万元及逾期利息;锦程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先行清偿责任;锦程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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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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