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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新疆昌吉不当得利纠纷案,帮七旬老人拿回10万元

2026-05-21 10:36: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冠领律师跨越千里代理深圳的委托人起诉,最终顺利拿回10万元投资款。

2021年,广东深圳年逾七旬的孙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案外人宋某,宋某以提供股市内部消息、炒股稳赚不赔为由,引导她向指定账户转账。孙女士于当年12月8日向张某转款10万元。

转账后,宋某的QQ账号因被多人举报而状态异常,至此孙女士再未联系上宋某。孙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掉进了他人的欺骗陷阱,便立即报案,但迟迟没有追回投资款。

2025年年初,孙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王亚婧律师代理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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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孙女士的银行转账凭证、与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QQ账号异常状态截图等证据。律师重点固定了款项流向的完整证据链,用以证明孙女士转款的目的是进行网络理财投资,而非与张某之间存在任何真实的交易或借贷关系。

梳理完毕证据材料后,冠领律师代理孙女士向张某户籍所在地新疆昌吉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不当得利纠纷之诉。

审理当日,张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冠领律师在庭审中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指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取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获益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张某收取了孙女士10万元款项,获得了财产利益;孙女士支付了10万元后既未获得理财产品,也未达成任何交易目的,实际遭受了损失;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收款后也未向孙女士提供任何对价或服务,其占有该款项缺乏合法依据。

最后,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令张某全额返还孙女士10万元,这场跨越千里的纠纷得以解决。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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