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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助转贷男子锁定28.3万元回款权益

2026-03-31 14:32: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深圳的冯先生应朋友王某请求,先行出借资金并协助其套取金融机构消费贷款转借,累计出借约28.3万元,事后王某未偿还任何款项,冯先生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冯先生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冠领律师精准研判案涉借贷属于转贷无效情形,固定全套证据后起诉。2026年3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借条无效,判令王某全额返还欠款并赔付相应资金损失。

  2024年3月至4月,深圳的冯先生先后两次向朋友王某出借资金。因王某持续有资金需求且自身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冯先生又应其请求,以个人名义申请消费贷,并陆续将贷款资金交付王某。2024年4月29日,双方签订《借条》,明确贷款还贷事宜,并约定前期两笔借款由后续贷款资金一并偿还。此后,冯先生累计向王某交付约28.3万元,但王某未偿还任何款项,冯先生多次催讨均无果。

  为维护自身权益,冯先生委托冠领(深圳)律所代理本案。刘鑫港律师受律所指派介入后,首先对案件法律关系展开研判:虽然两笔款项系在贷款发放前转给王某,但双方协商确认贷款发放后从贷款金额中归还冯先生,据此可认定冯先生向王某出借的款项均来源于银行贷款。由于案涉款项全部来自金融机构贷款,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案涉《借条》依法无效,王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款项应当予以返还。随后,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转账记录、贷款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王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庭审中,冠领律师完整陈述案件事实,提交扎实证据链,清晰阐述法律观点,请求法院确认《借条》无效,并判令王某返还全部款项及赔偿资金损失。

  2026年3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冯先生与王某签订的《借条》无效;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冯先生返还约28.3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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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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