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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34: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一场涉及三代人、横跨半个多世纪的上海老宅征收补偿纠纷,近日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落槌。丁家老房在2018年旧改征收中获得近400万元补偿,却因继承人众多、关系复杂,补偿款迟迟无法分割。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最终厘清了各方权利,明确了款项支付方案,为委托人确立了其应得的份额。
老人孟春燕在上海承租了一套公房,她与丈夫在这里生活多年,共育有四个子女。后房屋面临征收,当时户口本上只有孟春燕、小儿子丁书及孙子丁小锋(丁书之子)三人。孟春燕两个女儿均已早逝,只留下孙辈,后孟春燕与小儿子也相继离世。近400万元的巨额补偿款如何在一大家子人之间分配,成了难题。
丁书妻儿认为,丁小锋户口在册且曾居住,应分得大部分利益;而仍健在的三儿子丁棋及二女儿之女许暖则认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权利不容忽视。因协商无果,丁棋与许暖委托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律师李茂生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案件存在两大核心焦点:一是公有住房征收补偿利益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内部分割问题;二是上述利益中属于被继承人份额的法定继承问题。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丁棋、许暖提起了共有纠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在法庭上,丁书妻儿主张户口在册的丁小锋属于“共同居住人”应直接分得利益,并认为原告起诉已超诉讼时效。对此,冠领律师依据相关法规,有力地论证了“共同居住人”需严格满足有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他处无房等条件,丁小锋并不完全符合;同时指出,继承权纠纷在遗产未分割前,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些关键意见获得了合议庭的认可。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首先将总补偿款在承租人与合格同住人之间进行初分,确定了孟春燕享有180万元,其子丁书享有剩余数额;其次认定孟春燕享有所占份额应作为其遗产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子女去世的,转由各自的子女“代位继承”,丁书所享份额由其妻儿继承。
2026年1月22日,法院判决确认丁棋可继承45万元,许暖因与哥哥共同代位继承,可分得22.5万元。除此之外,法院还明确了款项实现的具体操作路径,针对尚未领取的货币补偿,判决指定由各继承人直接向征收单位申领。而对于其余大部分已转化为安置房并出售的款项,判决判定由实际取得并控制售房款的丁小锋,向其他继承人履行支付义务。
至此,一桩看似盘根错节的家族争产案,在冠领律师的专业梳理和法院的清晰判决下,尘埃落定。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与严谨的逻辑论证,不仅帮助委托人明确了法律上的权利,更争取到了切实可行的收款路径,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