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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6:25: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高先生的父亲遗留了两套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拆迁安置房,涉及9个权利主体。为避免后续权属产生争议,高先生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6年1月,冠领律师厘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多重法律关系,通过诉讼确认两套拆迁安置房的财产性利益归高先生所有。

2020年,高先生家祖宅被征收,其父亲作为代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获得北京石景山区的两套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后还需向高父支付剩余款项近25万元。因高父有六个兄弟姐妹,其中小弟已去世。小弟的妻子、女儿则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从高父处获得了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而高父的其他兄弟姐妹则表示放弃老宅的征收补偿利益。至此,两套房屋均归高父所有。
2025年3月,高父去世,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独子高先生。但由于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存在9个权利人,各方后续可能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于是高先生求助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焦培艳、岳霖轩代理此案。
本案涉及人口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既包含继承纠纷,又涉及拆迁安置利益的分配等问题。更复杂的是,案涉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属于财产性利益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物权,给案件定性带来挑战。
对此,冠领律师先厘清高先生的家庭结构、前序调解协议内容及其法律效力;然后积极与各方沟通,争取能到庭的人同意高先生的诉求;并促使不能到庭的人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支持意见。高先生的母亲也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进一步夯实了高先生的诉讼基础。律师随后代理高先生对7个亲戚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并将高母列为第三人。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交证据,紧扣《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高父生前已通过遗嘱及实际行为对房屋权益做出安排,且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依法应予以尊重和执行。
2026年1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两套房屋的财产性利益由高先生继承。此判决有效避免了一家人未来就案涉房屋的权属产生纠纷,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