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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0:49: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白头偕老”“百年好合”这是结婚时最常见的祝福,也是每对新人对婚姻生活最大的期望。但说着容易做到难,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关卡”磨砺着双方,常常让人忘却当初的誓言和期望,使有的夫妻最终选择分离。傅先生对此就深有体会。
傅先生与白女士恋爱两年,于2014年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两人婚后共同出资在上海虹口区购买了1201号房屋,不久后还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孩子的出生,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幸福感,但同时也伴随着矛盾的频发。
傅先生为了给妻儿更好的生活,放弃了工作多年的单位,跳槽到另一家高薪的公司。因新公司竞争太激烈,他后来又换过好几次工作。“万事开头难”,每入职一家新公司,都需要大量的时间熟悉业务,导致加班频繁。傅先生因此疏忽了对妻子和儿子的关心。白女士一开始本就不建议丈夫跳槽,后来面对丈夫常常深夜归家,怨言颇深。她觉得是傅先生工作没有定性,对家庭也不负责任。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当初甜蜜的感情也逐渐出现了裂痕。
2017年,白女士开始带儿子回娘家居住,傅先生多次挽回未果。2022年,白女士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性,故驳回了白女士的诉求。傅先生之后又多次求和,仍以失败告终,逐渐让他也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
2024年1月,白女士再次要求离婚。傅先生知道,当初白头偕老的誓言终究是难以实现了。所以他同意离婚,也同意儿子跟随白女士生活,但他希望暂时不要分割1201号房屋。因为该房屋不久后将会被拆迁,若现在卖房分割房款不划算。白女士毅然拒绝该要求,并提起了离婚诉讼。
为了保住房屋,守护拆迁利益,傅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王乐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的争议仅在于是否分割房屋,若由法院判决,傅先生延缓分房的诉求将难以实现。因此,调解是解决此案最合适的方式。
律师先联系白女士,耐心与之沟通,了解她迫切要求分割房屋的真实原因。原来,白女士认为自己离婚后将会花费更多的金钱和精力照顾儿子,分房后才有更多的经济保障。此外,她最担心的是,若现在不分割房屋,以后过了一定期限不能分了该怎么办?万一傅先生二婚将房屋送给别人又该怎么办?
了解白女士的想法后,冠领律师形成了调解思路,于2024年2月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积极促进调解,针对白女士的想法做出阐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案涉房屋为傅先生和白女士共同共有,白女士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若傅先生后续不分割房产,白女士随时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若傅先生恶意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白女士仍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此外,双方因相爱而结婚,也有多年的夫妻感情,不难看出傅先生并非唯利是图的人,他同意儿子的抚养权归白女士所有,也同意定期支付抚养费,延缓分割房屋是为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
律师的观点最终成功说服了白女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傅先生和白女士离婚,儿子与白女士共同生活,傅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18周岁止,傅先生拥有探望权,傅先生限期搬离案涉房屋,双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这段多年来名存实亡的婚姻就此终结。经过冠领律师的释法明理,仅用一个月时间为傅先生保住了房屋,守护了未来的拆迁利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