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News
400-8789-888
2024-10-23 11:15:0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年轻人调侃自己是天选打工人,没上班的时候焦虑,上班的时候更焦虑。休完几天年假,回来却被开除,真没工作了的情况,该怎么办?
朱盼春(化名)是一名来自湖南的90后,2018年入职深圳某公司。见识过深圳的繁华,朱盼春决心努力工作,在大城市扎根。
和她的名字一样,朱盼春很喜欢春天,每年都要抽出时间踏春休闲。“工作很忙很累,但总要感受一下草长莺飞的四月天。”这是朱盼春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小哲学。2023年4月24日至28日,朱盼春按规定提交了年休假申请,获得公司法人的签字批准,给自己放了五天的小长假。
然而,当她休假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工资条上出现了近一千元的工资差额,公司声称这段时间她并未上班,是无故旷工。
“我明明已经申请了年假!”朱盼春感到十分委屈,可是公司领导不听她的解释。朱盼春坚持讨要说法,却没想到,公司以她旷工为由,直接将其开除。
面对公司的决定,朱盼春感到无助,但她并没有放弃。在朋友的建议下,她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所的指派下,梁海峡律师联系上朱盼春,接受她的委托,帮助她维权。
在了解朱盼春的情况后,冠领律师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案例,但律师也存在疑惑:“一般而言,员工申请休年假需要走一系列OA申报,这都是证据,较少企业会因为休年假和员工过不去。你们之间还有别的矛盾吗?”
朱盼春连忙回答:“有!在此之前,公司想把我的岗位从部门组长,转为隔壁生产部的普通员工,我没有答应。”
冠领律师问及朱盼春拒绝转岗的理由,她更委屈了:“从组长变员工,这不就是降职嘛。人都想进步,想往上爬,谁想往下跌啊。”
冠领律师认为,转岗事件变成了本次纠纷的导火索,可以作为案件事实的辅助理由。聚焦到本案,因为休年假而被开除属于事实,朱盼春还有较为坚实的证据,故案件事实清楚明确。律师遂指导朱盼春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证据材料,对无故开除员工的老东家发难。
仲裁过程中,公司虽然试图质疑朱盼春提交的年假申请单的真实性,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反驳证据,最终未能动摇朱盼春的主张。
在仲裁委的调解下,事情似乎有了转机,但是公司并不愿意轻易妥协。他们坚持认为朱盼春的调岗是合理合法的,并且声称由于朱盼春的旷工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冠领律师决定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将此案诉至法院。
法庭上,公司主张:“公司有权利根据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且调整后朱盼春的工资待遇并未减少,不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情况。”对此,冠领律师立即反驳:“虽然表面上看工资没有变化,但实际上,从管理岗位调整到普通员工,这不仅降低了朱盼春的工作地位,还严重影响了她的职业发展前景。这种调整显然没有经过朱盼春的同意,也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朱盼春的劳动合同,判决其向朱盼春支付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6万元。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其上诉驳回。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朱盼春激动得几乎要哭出来。“谢谢梁律师,如果没有您,我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都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她紧紧握住梁律师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朱盼春的故事告诉我们,在职场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不要轻易放弃,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当遭遇类似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才能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