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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4:39: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离婚!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们曾经的誓言都算什么?”女子的泪水夺眶而出。此刻,男子说的这番话对她来说如同晴天霹雳。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上述女子名叫沈慧君,她与丈夫龚自山于上世纪80年代结婚。婚后不久,两人便有了爱情的结晶。此后多年,两人相互扶持,共同贷款购置了两处房产,两人名下各占一套。沈慧君本以为,自己会与丈夫白头偕老,却不料平静的生活下暗藏着中年婚姻危机。
2009年8月,龚自山主动提出离婚。电话里,龚自山向沈慧君坦白称其在外面已另建家庭,并有一个两岁的私生女。沈慧君得知后很是生气,她希望能和丈夫好好谈谈,毕竟两人已生活了二十多年。奈何龚自山不予回应,只说自己会净身出户。望着丈夫决绝的身影,沈慧君只好签下离婚协议。两人约定,所有房产均归沈慧君一人所有。
之后,龚自山并未搬离名下房屋。龚自山每月按时偿还名下房屋剩余贷款,沈慧君故默许其将还款作为租金,暂时居住在里面。2020年3月,龚自山还清全部房贷。由于当时正值疫情之际,沈慧君便将房屋过户之事抛诸脑后。
2023年1月,龚自山突然离世。沈慧君在随儿孙参加完前夫葬礼后,就向龚自山现任妻子胡丽娟提出房屋过户的事情。不承想,胡丽娟果断拒绝,称房屋是龚自山留给她和女儿的遗产,谁也不能拿走。沈慧君听后勃然大怒,当初其与前夫离婚皆因胡丽娟插足。现在,胡丽娟还要冠冕堂皇地霸占自己房产。为尽快解决此事,沈慧君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修毅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与委托人沟通案情,积极捋顺本案人物关系,明确争议焦点。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离婚协议真实性,故律师指导委托人搜集其前夫出轨证据。委托人前夫在婚内即与他人生育一女为不争事实,从签订协议书的背景出发,男方显然为过错方。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基于此,冠领律师将龚自山的三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列为被告,代理沈慧君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所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案涉房屋系沈慧君与龚自山婚烟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登记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案涉房屋归沈慧君所有,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法有效。
其次,龚自山现已去世,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沈慧君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合理合法。故沈慧君要求龚自山之继承人协助履行案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请求并无不当。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男方名下房屋归沈慧君所有,被告限期协助沈慧君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全。近日,沈慧君向冠领律所来电致谢,她在电话里表明自己已回归到正常生活状态中。本案就此圆满结案,这不仅是一场胜诉,更是她对过去的释怀。
(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