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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高中生为留学服务私付定金,冠领律师紧咬事实助委托人拿回钱款

2023-11-22 14:33:4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宋浩律师、马小青律师、宋文佳律师代理的浙江杭州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经由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9.7万元,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两审均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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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念念,是一名上海某高中二年级的在读学生,家境优渥,成绩也不错。虽然这样的条件对于郑念念来说已经超过了很多同龄人,但在日常学习中,望女成凤的父母对她的管教依旧很是严格。平时除了节假日和固定休息时间,郑念念很少能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娱乐。

  这天,郑念念获得允许,拿到了母亲的手机开始网上冲浪。一打开不同的APP,铺天盖地的信息就迎面而来,其中,一条有关留学服务的广告引起了郑念念的注意。

  虽然自己成绩还不错,但每每想到学校里的竞争压力,郑念念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因此她早先就萌生了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念头,也就这件事跟父母沟通过,但之前年纪还小,这个想法也就暂且被搁置了。可能因为高二正是学习压力倍增的时候,这一条广告信息不禁让郑念念有些在意,犹豫之后,她通过广告上的信息与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2023年4月26日,郑念念在有关工作人员的邀请下,进入了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颖所在的微信群聊。随后,郑念念与魏颖等人就留学保录取等事宜在群聊中进行了沟通。5月16日,有关工作人员将所需签订的协议发送给郑念念,要求她填写相关信息。次日,在信息填写过程时,由于郑念念未满十八岁,工作人员特意提醒她需要将证件号码变更为她监护人的。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于当日通过签约平台发起了协议。5月21日,郑念念在协议上签署了她母亲的名字,合同成立。

  协议签订后,魏颖就10万元定金的支付问题多次询问了郑念念,郑念念回复说自己需要拿到母亲的手机才有机会转账。5月27日晚,郑念念初次转账时因为需要人脸识别而转账失败;5月28日上午,魏颖提示郑念念可以分次转账,并向她提供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5月28日晚与6月3日,郑念念分别向魏颖转账5万元,共计支付了10万元定金。

  6月23日,郑念念的母亲收到银行的短信提示,紧急为该卡办理了临时挂失,经过询问查证才知道女儿私下联系了留学服务机构。对于未成年女儿的草率决定,郑念念的母亲不得不联系该公司协商退款事宜,但魏颖态度坚决,并没有退款打算。协商无果之下,郑念念的母亲选择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宋浩律师、马小青律师、陆文佳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此案后,综合分析了郑念念与魏颖等工作人员的全部聊天内容,很快捋顺了时间线索并找到了案情关键点,即郑念念与该公司所签订协议的效力问题。

  首先,根据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可以证明郑念念不满十八岁,为民法中所称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实施的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外,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其次,从郑念念与魏颖等工作人员的沟通过程来看,魏颖等人对所有行为均为郑念念本人进行、全程没有监护人参与这一情况完全知悉,但魏颖等人并未及时与郑念念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反而通过多次催促、给予“分次支付”的提示和提供个人收款码等行为规避了这一环节,未尽到审慎义务,是以不属于善意相对人。第三,签订协议后,郑念念多次针对留学服务进程询问过魏颖,从魏颖给予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该公司并未对郑念念留学进程有任何实际推进行为,因而不存在可能会出现的高额服务费用。

  抓住以上三个关键案由,冠领律师确定该协议为效力待定合同,现郑念念的监护人对此不予追认,应属无效。随即,冠领律师整理了所需证据,代委托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不出冠领律师意料,被告方果然以双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原告监护人已在协议上签字、原告存在缔约责任过失等理由进行辩驳,但冠领律师有理有据、准备充分,最终获得了胜诉。9月19日,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原被告之间所签订协议无效,扣除原告应付合理费用0.3万元后,被告应返还原告9.7万元。

  随后,被告不服该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开庭后,当事人双方均未提供新的证据。上诉人诉求与一审一致,认为该协议有效且郑念念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定金不应予以返还。

  冠领律师将郑念念与上诉人之间签订协议的关键线索再次有条理地做了分析论证,表明郑念念确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诉人所称协议上郑念念母亲的签名系郑念念本人冒签,上诉人方未尽审慎义务的同时,也并未对郑念念的留学进程有实际推进,不存在上诉人所称因此而产生的高额费用,因此一审法院协议无效、上诉人应当返还定金的判决无误。

  2023年11月16日,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与原审法院审定一致,予以确认后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本案两审均由冠领律师全程代理,并以强劲有力的证据和辩论获得了胜诉,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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