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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被前夫的儿子占用拒不让出,冠领律师两审两胜帮委托人争回房产

2023-08-14 17:04: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李辽律师、安娜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分家析产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案涉房屋由委托人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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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们的房子,和你没关系,以后不要再打电话了!”看着被对方挂掉的电话,胡素玥忍不住苦笑,哪怕曾经做过十二年夫妻,她在前夫赵学林眼里依旧是个“外人”。

  2009年,胡素玥与赵学林登记结婚,在此之前她已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哪怕赵学林的儿子赵晓华明确反对二人结婚,胡素玥也不欲与其“争锋”,而是选择了独自租房居住。

  2013年,赵学林的宅基地及房屋面临拆迁,赵学林、胡素玥、赵晓华及其妻子均被列为被安置人口。谁料赵学林却在未经胡素玥同意的情况下,将拆迁所得的四套安置房登记于赵晓华名下并拒绝胡素玥居住,完全不顾其“居无定所”的现状。

  赵学林和赵晓华的防备和排斥让胡素玥心灰意冷,开始对这段婚姻产生了怀疑。随着时间的推移,胡素玥与丈夫的感情也因长期分居而愈发冷淡。直到2022年底,两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想到当年拆迁时自己也享有安置补偿资格,胡素玥欲向赵学林要回应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不料却遭到了他的拒绝。赵晓华表示,他可以拿出一套安置房给赵学林和胡素玥居住,但在此期间胡素玥必须负责照顾赵学林的生活起居,待其父亲去世后,胡素玥就要搬出并返还该房屋。

  听到这个过分的要求,胡素玥气不打一处来,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李辽律师、安娜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查看了案涉相关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确认了赵晓华名下四套安置房包括胡素玥的优惠购房指标,其作为被安置人,对案涉房屋享有相应拆迁利益。基于此,冠领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并根据胡素玥的诉求形成了诉讼方案。

  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后,冠领律师代理胡素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中一套安置房由其居住使用。

  庭审过程中,赵学林几人向法院提交了《协议书》一份,辩称胡素玥已同意“放弃所有钱款以及所有房产的居住权、使用权、所有权等一切有效权益”,无权再向其主张安置房屋。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主要条款应当明确具体,该协议书中并未出现拆迁等相关内容,约定的钱款及房产均指代不明确,无法从中得出胡素玥已放弃拆迁利益的结论。

  二、胡素玥是在认为该协议书所指财产为赵学林和其前妻所有的财产的情况下,才签署了该协议书,其并不知晓《协议书》中所写的利益为拆迁利益。

  通过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采纳了其意见,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其中一套由委托人居住使用。

  因对此结果不服,赵学林等人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案涉项目任务通知书等材料,欲证明案涉征收项目已经媒体报道,当时的村镇居民均知晓拆迁事宜,胡素玥也是在了解拆迁事宜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书》。

  冠领律师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该通知书系征收部门向下达单位而非向个人,为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沟通,无法证明胡素玥清楚知晓拆迁事宜。

  二审法院经过对案件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赵学林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案件取得理想的结果,胡素玥对此也非常满意,特送锦旗以示感谢。在此提醒读者朋友,如遇民事纠纷,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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