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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1:02: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我们一起闭上眼睛,设想一个场景:你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进入一家公司,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工作,结果却被莫名针对,分配的工作任务也极其不合理,就在自己还没喘上一口气的时候,被通知辞退了......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当你有了这番遭遇后被开除,心中是否愤愤不平?这时,你会选择寻求法律的帮助,还是去网络上曝光公司?
俗话说好聚好散,凡事留一线,不管我们内心多么不满,一定要学会给自己留个“安全线”。近日,就有这么一起案件,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员工赢了劳动仲裁,却因为几句话的事,被判了侵权。
白肖在某建筑材料公司工作期间,因领导的疏忽,导致其完成的工作出错,公司报价单出了问题,造成损失约300万人民币;在面对问责时,白肖如实说明了情况,但领导拒不承认,两人因此产生了争议,不久后,白肖收到了公司的处分书和辞退通知书。
后期白肖多次去公司讨要说法,得到的反馈都不尽如人意,这时的他已经气愤到失控,连夜在公司的客户微信群中发长文,控诉自己遭遇的种种不公,言辞极其激烈,例如“这件事的原因是领导为了中饱私囊”“串通合作伙伴欺骗客户”等言论。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没过多久,白肖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认定公司与他的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公司应支付赔偿金;可是还没等到赔偿到账,公司却站出来,拿出了白肖之前为表达不满在客户群的聊天截图,指出他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私自向公司的客户微信群中使用“中饱私囊”“欺骗客户”等词语,并被所有客户看见,这对公司的评价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白肖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遂将他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法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白肖作为员工,采取带有主观倾向性的言论和贬损性评价,在微信群诽谤、诋毁公司,损害了客户对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社会评价,因此白肖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本案中,白肖本已成为劳动纠纷的“赢家”,但却因为口舌而担责。相较空口无凭地在社交平台发表“抹黑”言论,如手中的确掌握用人单位真实的违法犯罪线索,则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避免因擅自发表言论构成对用人单位名誉权的侵犯。
生活中,你是否遭遇过职场不公呢?是否也莫名的背上过“黑锅”?这时不少人希望能通过一吐为快,来出一口“恶气”,但是,对公司的行为感到不满,应当选择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劳动仲裁、诉讼等,切莫“祸”从口出,使本来占理的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吴晓慧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