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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18:35:5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夫妻本是最亲密的关系,可面临分开时,却有人“留了一手”,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离婚纠纷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更多问题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故事:
符某与于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跟随女方生活,儿子跟随男方生活;位于某市的现房归儿子所有,另一处期房其中七十平方米归女方(继承权归女儿),一百一十平方米归男方(继承权归儿子)。
几年过去了,于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位于某市的现房归儿子所有”的条款,将其依法分割。于某反映期房建成后,符某将两套房屋及储藏室全都独自占有,原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符某以自己名义签订了某市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告知期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重大误解,导致签订离婚协议时财产分配不合理。
并且,符某对于房屋的情况一直是知情的,所以符某存在欺诈的情形。基于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住房分割的部分条款并依法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支持请求的判决,并对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经过律师咨询,于某了解到: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共识的意思表示,属于有关婚姻等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本案中,协议离婚后,于某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住房分割的部分条款并依法分割,因符某具有隐瞒事实、欺骗财产的行为,所以法院支持了于某的诉求。
最终,通过诉讼,于某保护了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