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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7:41: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年来,医疗责任纠纷案件时常见诸报端,患者对医疗服务水平要求逐步提升的同时,自身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2023年4月12日,青海西宁发生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共计21.7万余元。
2021年10月20日上午8时,在青海省西宁市的一个小镇上,56岁的徐伟突发胸闷、胸痛、气短,被家属送往镇里唯一的医院——仁爱医院就诊。幸福的四口之家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乱,妻子刘庆玉与两个儿子心急如焚地守在医院,等待诊断结果。
医院初步诊断结果为“胸痛原因待查”,进一步检查后,于当日中午以“冠心病”将徐伟收入院治疗。但住院治疗并未好转,10月21日凌晨1时30分,徐伟突然出现胸前区疼痛,呼吸困难,全身大汗淋漓。经过抢救,症状仍未缓解。县城医院的医疗水平有限,医生建议转往省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并于2:30将徐伟用救护车送往青海省宁德医院。
10月21日凌晨3:40,徐伟到达宁德医院急诊中心,医院初步诊断为“主动脉夹层III型,高血压病”。刘庆玉和两个儿子彻夜未眠,精神恍惚间听到医生说:“送来的太晚了,签署病危通知书吧。”整夜的持续治疗并没有战胜病痛,徐伟于10月21日上午7:39被宣布临床死亡。
刘庆玉清楚地记得,丈夫转院时意识清醒,短短几个小时便天人两隔,大儿子还未成家,二儿子才刚大学毕业,这让他们以后如何生活?徐伟的离开使一家人悲痛欲绝,医院里充斥着哭嚎,见者无不伤心。
丈夫年纪轻轻,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发病的迹象,怎么会离开的如此潦草?一家人通过查询网上相关专家意见,得知徐伟这种“主动脉夹层”应尽快手术治疗,手术治愈率是90%。刘庆玉屡次与两个医院沟通、哭诉,想拿到一些补偿款,却屡次被拒之门外。办理丧事过后,一家人怀着悲痛的心情在网上咨询律师,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律所指派了沈霞律师代理此案。
由于委托人在西宁某镇,冠领律师决定采用线上方式承办案件。整个案件从委托到开庭,直至案件结束都是线上进行的。相比起传统的庭审,网上开庭更高效、更便捷,刘庆玉一家人不用千里迢迢赶赴法院,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重要依据,是处理医患纠纷最重要的环节。冠领律师考虑到当地医院和当地鉴定机构如果认识,鉴定结果可能会有偏向,于是与当地法院沟通,委托案件到北京进行司法鉴定。
北京某鉴定中心认为,徐伟去世后未进行尸体解剖,故未取得确切的死亡原因,但根据其就医相关病历材料记载的病情,分析(推断)认为:徐伟的死亡原因为“主动脉夹层破裂”。
首先,仁爱医院初步诊断徐伟病情为“主动脉夹层”,对其怀疑及排除的依据及鉴别、诊疗方案,在病历、病程记录及诊疗鉴别计划中却没有相应文字体现,之后在未排除“主动脉夹层”前,应用抗栓治疗不恰当,属于医院未尽审慎诊疗义务。
其次,仁爱医院CT平扫时在影像特征属于典型的“主动脉夹层”情况下,对此诊断为“心影及大血管形态正常”,存在漏诊。
鉴定意见书表明,徐伟的死亡后果主要为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但仁爱医院的过错使徐伟未能得到及时、必要的诊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损害后果发生的风险,与徐伟最终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徐伟的死亡悲剧是自身疾病特点、医方因素、当时当地的医疗水平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后果,最终法院酌定仁爱医院按照25%的比例承担责任,仁爱医院应支付刘庆玉及两个儿子医疗损害赔偿21.7万余元。
对于徐伟的家人来说,徐伟的离开无疑是一记重锤,但冠领律师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带来了经济上的缓和。如有任何困难亟待解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愿为您排忧解难。(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