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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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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静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3-11-23 11:33: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王新华律师代理的上海静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委托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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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由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上海静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委托人母亲生前交付的理财款共计13万元。

  顾浩凯的父亲早亡,母亲也于2023年初生了重病急需入院治疗,但因家境窘迫,无力支付医药费。顾浩凯正为难时,母亲表示她曾在7年前,陆续将一些款项交付给朋友张武,委托他购买基金、投资理财。

  得知此信后,顾浩凯立刻联系了张武,要求他尽快归还共计13万元理财款。张武表示钱确实在他那里,但已经全部购买了基金,因大盘形势不好一时难以解套,且由于国际形势骤变,基金项目亏损,即便解套离场理财款也难以全数追回。

  2023年3月,顾浩凯母亲因病去世,他再次要求张武偿还上述理财款,张武先是同意,表示“你妈的钱我会一分不少还给你”,随后却又声称顾浩凯母亲生前曾嘱咐他,这笔钱以后要留给顾浩凯的舅舅,要求顾浩凯先与舅舅达成一致,决定由谁来接收这笔款项后,他再将理财款交出。

  顾浩凯数次要求张武还款未果后,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新华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分析案件后认为,顾浩凯的父母生前均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他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张武返还委托投资理财款,向张武主张合同权利。至于张武所说的该笔款项另有继承人,不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处理范围之内,即便后续因继承纠纷产生诉讼,也该是顾浩凯的舅舅向他主张相关遗产的继承权利,与张武无关。

  理清维权思路后,冠领律师代理顾浩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

  第一,顾浩凯母亲与张武虽未签订书面委托理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由于双方未对委托投资理财的期限作出约定,在母亲去世后,顾浩凯作为法定继承人向张武主张要求返还委托理财投资款,于法有据。

  第二,虽然张武声称投资理财有亏损,但他曾表示“你妈的钱我会一分不少还给你”,应视为张武自愿承担投资风险,故13万元投资款应全额返还。

  张武可能自知理亏,并未出庭应诉,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答辩状,承认了投资理财的事实。

  法院于是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武限期返还顾浩凯13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全,不仅确认了其是正当的权利相对人,保障了他接收母亲理财款的合法地位,还最大限度确认了还款金额,避免他蒙受损失,使本案成为冠领律师办理的又一经典案例!(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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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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