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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崇明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3-11-21 16:21: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三年借贷让昔日的铁哥们变为仇敌,借款八万余元有去无回。近日,上海崇明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顺利解决,委托人郭凯杰成功拿回本息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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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崇明的郭凯杰与李飞鹏是发小、同学兼好朋友。2021年1月,郭凯杰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因银行卡账户受限便将30万转入了李飞鹏的账户。之后,郭凯杰一直没有从李飞鹏账户中取走案涉款项,李鹏飞便将款项用作私用。因为长期无法返还,郭凯杰便与李飞鹏约定该款项作为借款。

  近半年时间,李飞鹏陆续还了部分款项,双方就剩余未还的8.51万元约定月息1%,抹去零头后以整百数计算复利。

  自2021年8月1日起,李飞鹏不再还款,郭凯杰多次催要仍未果。2023年,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凯杰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冠领指派陆文佳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研究案件发现,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成立要件有两个,一是双方有借贷合意,且多以借条为载体;二是出借方已实际向借款方提供款项。目前掌握的证据证明郭凯杰与李飞鹏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有些困难。

  通过进一步梳理双方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冠领律师发现,李飞鹏曾在郭凯杰催款时多次回复“好的”“收到”。为了固定双方具有借贷合意的证据,冠领律师继续指导郭凯杰与李飞鹏聊天取证。梳理完整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利息约定等,冠领律师便代理郭凯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李飞鹏辩称:

  郭凯杰确实向己方转账30万,但一开始并非己方借款。双方确实约定了利息,如果利息计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己方愿意支付。

  冠领律师代理郭凯杰指出:

  首先,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依据己方提供的证据,双方之间具有借贷合意,郭凯杰依法履行了借款义务,李飞鹏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据此,李飞鹏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李飞鹏返还郭凯杰本金1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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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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