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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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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3-11-01 16:54: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李婧辉律师代理的广东惠州合同纠纷案,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人(一审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由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委托人)补偿5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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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广东惠州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一审被告的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维持了由一审被告向委托人补偿59.2万元的判决。

  2004年9月,周浩与吕成吉签订了一份《租用旧房和荒山合同书》,约定由周浩将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多间瓦房租赁给吕成吉用于建设学校,吕成吉应在签合同后四年内,帮周浩建一座两层以上、30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

  随后该处荒山及瓦房由明心学校进行改装、拆建,并作为学生活动场所使用。2020年6月,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土地征收预告》,将上述土地纳入征收范围。

  2021年7月,征收方委托评估机构对明心学校建筑进行了评估,随后完成清拆工作,并补偿了260万元。

  周浩认为,被征收的建筑位于他出租的荒山范围内,属于合同中约定的明心学校帮他建设的楼房,故建筑所有权应归他所有,要求明心学校转交补偿款。吕成吉则反驳称合同上签的是他个人的名字,被征收建筑系明心学校所建,与合同无关。双方争执不下。

  多次沟通无果后,周浩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帮助他要回应得的补偿款。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婧辉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调查了明心学校的信息,发现吕成吉正是学校的负责人,随后根据评估公司制作的建筑物区分图,发现明心学校不仅租赁了周浩的土地,还租赁了周边其他村民的土地,被征收的建筑分布在上述土地上,其中位于周浩出租的土地上的建筑物面积为670平方米。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指出周浩与吕成吉并没有对多建设的楼房面积该如何处理做进一步约定,能够争取的建筑物补偿面积应为300平方米。

  周浩对冠领律师的办案思路表示认可,冠领律师遂代理周浩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

  第一,吕成吉是明心学校的负责人,合同标的物实际是由明心学校使用,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吕成吉代表明心学校签订该合同,故该合同的相对人系明心学校与周浩。

  第二,合同中约定了明心学校在合同签订后四年内为周浩建两层以上、30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该义务,周浩有权请求明心学校对其应履行的义务作出补偿。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明心学校限期向周浩支付房屋补偿款59.2万元。明心学校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明心学校有义务为周浩建设两层以上楼房,现明心学校已被征收,其应在获得的补偿款中向周浩支付相应房屋补偿款,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法院随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争取到了合同约定的最大限度权益,避免因签字问题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精湛的办案能力。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类似合同纠纷,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律师求助,为维权之路增添一份助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学校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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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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