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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15:14: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一男子将自建房屋卖出17年后,突然反悔想要收回房屋,遭到买主拒绝后,他竟然把买主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北京顺义确认合同纠纷无效一案迎来胜诉消息,在冠领律师充分准备的前提下,为委托人提供了全面的辩护,助委托人保住房屋产权。
2000年,张俊在北京顺义区租了一块地,准备投资建房。由于资金不足,他找到了朋友王海东合作建房。建房之初,双方约定由张俊出地,王海东出资建设。但在后续建设过程中,由于王海东在合作中没有垫资建设的实力,还多次要求张俊支付工程款,自此,双方合作形式变成由张俊向王海东支付施工费用进行合作。
合作结束后,张俊出现了资金缺口,双方在费用结算上产生了分歧。经过协商,张俊将北京顺义区一处独院给王海东,以此来抵算工程费用。此时,刘光济来到北京,找到朋友王海东,告知了自己的买房需求。于是,王海东找到张俊,要求将顺义区的独院卖给刘光济。2006年,张俊与刘光济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房屋交付后,刘光济进行了装修,将独院改造成了1000平米的大房子。然而,今年张俊突然找到刘光济,要求他归还房屋。刘光济很是疑惑,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俊便起诉刘光济要求归还房屋。为此,刘光济经朋友介绍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助。经律所研判,委派了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代为应诉。
冠领律师接案后,刘光济告诉冠领律师,张俊在此之前,也用同样的方式,要回了原来卖出的房屋,并且案件情况极其相似。冠领律师安抚了委托人情绪,向他分析了案件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随后,冠领律师又查看了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认为这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庭审中,对方表示,双方签署的协议中所涉标的物不仅是该栋房屋,还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张俊并非顺义区村民,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约定。另外,确认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冠领律师指出:首先,《房屋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更是张俊同意刘光济从案外人王海东处获得房屋,并配合办理手续,且协议现已经履行完毕,张俊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其次,案涉房屋及土地情况,符合小产权房性质,并非普通农村民宅。依据北京市现行政策,涉案房屋的转让、确认等行为不应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管辖范围。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驳回张俊的起诉。
冠领律师面对相似案例连续败诉的挑战,通过充分了解案情和掌握关键证据,准确把握住每一个辩护点,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