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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6:26: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借母亲名义买房却得不到房屋产权,亲姐妹最终法庭相见,究竟为何?近期,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代理的北京朝阳区一起“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胜诉。冠领律师依法力证委托人诉求的合法性,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七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小婷、小瑞、小元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他们的父母在北京胡同内拥有一套公房。2004年,胡同内的房屋拆除,因为父亲在10多年前已过世,此时公房承租人为母亲,且登记在册人口只有母亲与小婷。2005年,北京市相关部门开具了《公房承租人购房说明书》,确定母亲有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因母亲已有固定住所,且没有购房意愿,随后与小婷协商,将其购房名额转移给小婷,双方在满足过户条件后,再变更产权人。
2006年,小婷以母亲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房屋。自2007年房屋交付后,一直由小婷出租并收取租金。
买房简单,但没想到过户却是难上加难。2013年,三姐妹在协商如何照顾年岁已高的母亲时,各持己见,僵持不下,从而导致房产过户一事停滞不前。直至母亲过世,小瑞、小元仍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过户手续。为此,小婷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办案经验丰富的李建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此案后,协助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北京市东城区公房承租人搬出货币补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专款通知、收据、房屋产权证及当事人陈述等相关证据,还原法律事实。作出维权方案后,冠领律师代理小婷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涉案房产虽然是原告小婷借其母亲的名义购买,但从购房款到房屋的各项支出资金自始至终都是小婷缴纳,且其之后一直占有房屋使用权。从查明双方陈述情况及列举的证据中也充分证明涉案房屋应归小婷所有。
面对法庭威严及一应证据,小瑞、小元两人终于变了口风,不再找借口拖延房产过户。小瑞辩称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没有权利参与,尊重法院判决,小元也无异议。
法院经过对证据的审查,确认了小婷借母亲名义买房这一事实,双方形成借名买房关系,最终支持冠领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小瑞、小元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小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出资买房人,却得不到房屋产权,冠领律师据理力争,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这起三姐妹房产合同纠纷,在2023年尘埃落定,冠领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了却了一桩烦心事。(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