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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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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年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离婚纠纷案胜诉

2023-09-07 14:58: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离婚纠纷案通过梳理双方财产线索,以充分的事实与理由赢得法庭支持,帮助委托人顺利离婚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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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哲轩家住北京西城,2017年,她与丰台的胡向辉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2019年5月,女儿小玲的降生为这个家庭送来了甜蜜也带来了困扰。

  因养育子女理念存在差异,邱哲轩与胡向辉时常发生冲突,夫妻感情逐渐冷淡。2020年9月,双方开始分居,小玲一直跟随邱哲轩生活。

  2022年8月,双方分居已近2年,为了早日结束这段失败的婚姻,胡向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婚生女小玲由自己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

  然而,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止10万元。胡向辉在婚前购买了一处房产,但邱哲轩在婚后参与还贷,房屋出租的收益一直由胡向辉掌握。另外,小玲仅一岁多邱哲轩与胡向辉便分居,胡向辉在分居期间未曾支付过抚养费。邱哲轩对胡向辉的诉求存在很多意见,因此她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在律师的帮助下双方公平分割财产,冠领律所指派张培培律师办理本案。

  冠领律师通过分析邱哲轩提供的还贷流水等财产信息作出判断:

  胡向辉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离婚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胡向辉对邱哲轩进行补偿。

  冠领律师向邱哲轩进一步阐明,依据法律规定,胡向辉应补偿邱哲轩的数额计算公式为:(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

  了解到胡向辉在分居期间对小玲既未尽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冠领律师检索了多起相关案例进一步对邱哲轩明理释法,依据《民法典》关于“父母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并不以离婚为前提”的规定,邱哲轩有权向胡向辉主张小玲的抚养费。

  法庭上,胡向辉拿出房产协议证明,主张案涉房屋是父母借自己名字买房,房屋首付款是父母出资,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冠领律师随即指出该协议不能证明胡向辉与他父母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并主张案涉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抚养权问题,冠领律师拿出邱哲轩在分居期间抚养孩子的视频、照片、生活开支等证据,胡向辉在冠领律师滔滔不绝的法律输出中败下阵来。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小玲由邱哲轩抚养,胡向辉支付欠付的抚养费3.4万元,以及房屋婚后还贷增值部分折价款36.5万余元等。本案结果远远超出邱哲轩预期,执行完毕后她将开启新的生活!(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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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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