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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4:46: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一份遗嘱引发家庭纠葛,亲人对簿公堂。2023年7月,冠领律师代理一起北京丰台的继承纠纷案,据理力争帮助委托人成功继承房产,平息一场家庭风波。
高美玉是家中的小女儿,从小备受宠爱。她的父母是工厂的退休工人,一直租住在单位的公有住房内。2018年6月,父亲高明成使用32年的工龄优惠政策福利,将租住的房屋购买下来,并登记于自己名下。此时,高美玉的母亲已经去世,因此高明成购房时并未使用妻子的工龄。
两年后,父亲因年迈身患重病,高美玉一直悉心照料。弥留之际,高明成感念女儿的一片孝心,亲自手写一份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了女儿高美玉。
没过多久,高明成因病情加重去世。料理完父亲的后事,高美玉准备按照遗嘱将父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不想受到了哥哥及大姐子女的阻拦。高美玉没想到一份遗嘱会破坏一家人的感情,多次耐心与对方沟通均不欢而散。
心灰意冷的高美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庭矛盾。再三考虑过后,她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洪昊律师处理此事。
了解基本情况以后,冠领律师认真梳理各项证据,书写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高美玉哥哥等人提出,父亲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订立遗嘱直接处分房产属于无权处分。
冠领律师指出:高美玉母亲早于2005年去世,其去世多年后,父亲高明成购买涉案房屋,并未使用母亲的工龄优惠,因此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高美玉哥哥等人辩称,父亲订立遗嘱时身患重病,并没有行为能力。
父亲书写遗嘱时,高美玉虽在身旁,但由于法律意识不足,并未留下其他相关证明,加上父亲已经去世,证明父亲的行为能力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此时,冠领律师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高美玉提供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应当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认为遗嘱无效,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高美玉哥哥等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法院没有采信他们的意见。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冠领律师逐渐占据上风。最终,法院判决:高明成名下房屋由高美玉继承,其他人协助高美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判决生效后,家庭风波就此平息,高美玉成功继承房产,达成父亲的遗愿。(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