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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办理公租房诈骗案,助委托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3-08-01 09:57: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好心帮助客户办理公租房,不料却被“队友”坑,一不小心变成诈骗嫌疑犯。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了河北保定这样一起诈骗案,经过冠领律师的条分缕析,成功帮助委托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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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女士是河北保定某公司的房产经纪人。2022年年初,朱女士的同学张某突然告知她,自己的舅舅是房管部门的干部,可以帮她办理公租房。张某还提供了一些公租房证明文件,表示自己所言非虚。朱女士信以为真,果断交了钱。张某顺势提出让朱女士帮忙寻找有公租房需求的人,她收款后可以留下一笔好处费。朱女士出于既能帮同学,又能帮客户,还能挣外快的心理答应了此事。

  朱女士很快联系了四十几个客户办理公租房,共收到160万元办理费用,她留下了近50万元好处费,其余均交给了张某。不久后,客户纷纷抱怨公租房未办理成功,朱女士为此多次发信息催促张某,张某则表示正在协调。几周后,未等到公租房的客户开始控告朱女士诈骗,朱女士也发觉自己被骗了,于是主动报了警,随即被抓捕。

  朱女士的家人知晓此事后,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委派了专业处理刑事案件的孟祥耀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公安机关了解大致案情后,先为朱女士申请了取保候审,再向朱女士核实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案件证据材料,冠领律师分析认为,本案是张某利用朱女士的信任实施的诈骗,虽然表面上是受害人遭受损失,朱女士获取利益,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但实则朱女士也是受害人之一。律师据此形成清晰的辩驳思路后,向检察院提交了意见。

  冠领律师提出,首先,朱女士没有非法获取财物的恶意。张某为达到诈骗他人钱财的目的,虚构自己的关系网,提供虚假的公租房证明,让朱女士信以为真。朱女士积极联系受害人,目的是帮同学的忙,同时赚取好处费,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故意。另外,根据聊天记录可知,朱女士知晓公租房未办理成功后,多次催促张某办理,说明她也处于受欺骗的状态。发现被骗后,朱女士主动报警,说明她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

  其次,朱女士没有虚构事实的故意,其对受害人所陈述的事情都是基于张某的欺骗。根据受害人的陈述可知,朱女士在与他们的沟通过程中,只说明关系来自于同学的舅舅,没有编造自己的关系网、办事渠道等信息。

  最后,朱女士也是本案的受害人。张某首先收取朱女士的钱款,表明为其办理公租房,已经达成了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后来朱女士联系其他受害人办理公租房也是基于对张某的信任。所以朱女士也是受害人,并非嫌疑人。

  检察院收到律师意见后,冠领律师又与其进行了数次沟通,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检察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没有获取其他定案证据,故最终认为朱女士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

  本案中,在朱女士的行为表面上已符合诈骗罪特征的情况下,冠领律师从实质入手,深究朱女士的行为过程,结合其主观意图,条分缕析,力证其并非犯罪嫌疑人。朱女士一家对案件结果很满意,也对冠领律师的尽职尽责表示认可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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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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