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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11:41: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谢韵清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经律师调解,双方达成《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卖房所得售房款的60%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得以实现。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发生财产纠纷而选择离婚的情形并不少见,但若无法定情形或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想要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并不容易。面对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应如何将共同财产处理清楚?
胡美玲已经八十多岁,今年是她是和丈夫李鸿文登记结婚的第31年,多年婚姻并没有让两人的感情愈发深厚,反而带来了日复一日的争吵。面对诸多矛盾,李鸿文主动向胡美玲提出了离婚,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胡美玲表示同意。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两人却产生了分歧。
李鸿文要求胡美玲在离婚后净身出户,否则就不愿意离婚,胡美玲对此自然拒绝,离婚一事就这样陷入僵持。无奈之下,胡美玲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办案经验丰富的谢韵清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对案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了解到,委托人夫妻二人在几年前曾获得一笔售房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资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笔售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这一情况,冠领律师综合委托人的具体诉求,形成了代理方案。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审理过程中,因不愿分割财产,李鸿文拒不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婚龄已达31年,无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且难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并没有同意委托人的离婚请求。
此路不通,冠领律师重整方案,将案件重点集中在“婚内财产分割”上。通过主动与李鸿文联系,冠领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了一次线下调解的机会。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一方面从法理出发,以几年前出售房屋所获售房款为谈判的关键突破口,向李鸿文全面讲解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兼顾情理,阐述几十年婚姻之不易,苦苦僵持并无益处。法理情的结合,成功让李鸿文的态度产生动摇。
冠领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委托人婚后为家庭付出良多,这种家庭付出是为法律所认可,依法可以获得适当补偿。
通过冠领律师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鸿文态度软化,同意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经协商,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卖房所得售房款的60%归委托人所有。
至此案件获得圆满解决,通过冠领律师的居中调解,成功实现了委托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委托人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特送锦旗以示感谢。(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