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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4:38: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兵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委托人)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3年6月16日,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广东深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迎来胜诉消息。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原告尹女士拿回了全部借贷款项及期间产生的利息。
2020年12月30日,尹女士与某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伙人投资协议书》,约定:双方同意以该影视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尹女士出资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0%,按尹女士股份10%的比例分配利润。说是投资协议,但已年过70的尹女士并不太明白其中关键,只是听人解释说这样比买理财、放银行要划算,这才签下协议。
签协议当天,尹女士就将1.8万元现金交给了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女士,又于2021年1月、2月通过微信向公司指定收款人转账1万元、向郭女士转账2.2万元。2021年4月12日,影视公司出具了确认收到尹女士5万元款项的文件,并加盖了公司公章。
2021年6月,尹女士想要拿回款项,郭女士在微信中表示再等两日公司收到钱后,将第一时间返还。届时尹女士并未收到钱款,等了几日仍不见动静,便又去联系影视公司。然而,这次影视公司却称双方签订的是投资协议,既然是投资就不能退,况且公司仅收到尹女士的2.2万元,哪里来的5万元?
影视公司不仅态度突然转变,连金额都直接“腰斩”,尹女士十分生气,可她询问身边的朋友,了解到投资款一般是不退的。这样的结果,尹女士无法接受,本就是为了挣钱,可如今却损失了5万元。思来想去,尹女士决定再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看看事情还有无转机。抱着这样的想法,她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张兵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仔细查看了尹女士手中的《合伙人投资协议书》,发现这份协议中,并未约定共担风险。其后,律师又询问尹女士是否参与公司经营。得到否定答案后,律师向尹女士讲述了可供参考的维权思路。
听过律师意见后,尹女士心中大定,当即委托律师帮她处理此案。
得到了尹女士的授权,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查询了该影视公司的公示信息,发现虽然公司接受了尹女士5万元“投资款”,但并未将尹女士变更登记为公司股东。律师将此事实固定下来形成证据,进一步确定并充实了“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维权思路。整理好微信聊天截图、协议书、公司公示信息等相关证据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冠领律师将上述证据一一列出,指出:
虽然尹女士与被告影视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根据协议所载内容,双方仅约定了投资金额、所占份额及分红比例,未约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且被告影视公司至今仍未就尹女士的股东身份进行变更登记备案,故案涉协议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另外,根据尹女士提交的微信截图,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女士曾表示同意退还案涉款项,因此,尹女士要求退款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影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尹女士返还5万元及相应利息。
冠领律师抽丝剥茧寻得转机,最终力挽狂澜帮助尹女士拿回了相应款项。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