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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11:45: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谢韵清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遗赠纠纷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权利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因此受到损害的不利后果应由权利人自行承担。2023年5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朝阳遗赠纠纷案胜诉。经过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的继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范白与孟如意系亲生兄妹,两人的大姨蒋慧云无子,于是收养了孟如意作为她的养女。
蒋慧云与丈夫拥有一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该房屋于2001年5月登记在蒋慧云丈夫名下。
2012年11月,蒋慧云的丈夫去世。
2014年5月,蒋慧云在中华遗嘱库立下一份《遗嘱》,载明将包括上述房屋在内的全部遗产均由外甥范白继承。随后蒋慧云凭记忆将遗嘱誊写一份后,与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证一并交给了范白。
2017年3月,蒋慧云去世。
2017年7月,范白向孟如意出示了上述遗嘱,孟如意随后同范白一起去中华遗嘱库调取遗嘱原件,但因范白未带户口本而未调取到。
2018年7月,孟如意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情况为孟如意个人所有。
2021年12月,孟如意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书》,约定由他人从孟如意处购买上述房屋并支付定金10万元。随后,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孟如意将房屋以107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之后交易完成,房屋所有权也已变更完毕。
2022年1月,范白到中华遗嘱库提取了蒋慧云的遗嘱。因房屋已经被出售,范白据遗嘱要求孟如意将出售房款中的75%,即807万元返还给他。被孟如意拒绝后,范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孟如意对范白的诉求完全无法接受,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家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的谢韵清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认为,上述房屋属于孟如意养父与养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养父去世后,孟如意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养父的部分遗产,该房屋也转变为由孟如意与蒋慧云共同所有,因此,蒋慧云在遗嘱中对该房屋的处分系无权处分。
孟如意随后向冠领律师提供了她于2017年7月拍摄的遗嘱副本照片及与范白沟通的电话录音。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应诉方案,准备就绪后代理委托人出庭应诉。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第一,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共有房产必须经过所有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因此蒋慧云未经孟如意同意,单独赠与房屋的行为系无权处分。
第二,范白作为蒋慧云的外甥并无法定继承权,因此蒋慧云订立的《遗嘱》其实质是遗赠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自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根据照片、录音等证据显示,范白最早于2014年便已经知道遗赠内容,却直到孟如意卖掉房屋时也没有表示接受遗赠,应当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范白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孟如意因继承取得的财产权益得以保全。本案也告诉大家,如果怠于行使权利,则需要承担权利受损乃至消灭的风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