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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9:19: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灵岩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离婚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委托人与被告自愿离婚,双方所生之子由委托人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十八岁止,被告可按约定探望孩子。
家庭暴力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不仅会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破坏夫妻感情,更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2023年1月,由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不仅帮助委托人成功逃离了家庭暴力的漩涡,还为其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满意的抚养费。
2019年,通过朋友介绍相识的胡莎莎和张海登记结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婚后的生活并不像胡莎莎想象的那样美好,张海脾气暴躁,常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便对她拳脚相加,长期的家庭暴力让胡莎莎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严重损害。为了自己能尽早恢复正常生活,更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胡莎莎决定与张海离婚。
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等离婚相关事由,胡莎莎始终无法和张海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胡莎莎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困难,冠领张灵岩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本案。
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进行了初步的案件分析,给委托人以信心。紧接着,冠领律师根据案件事实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在充分考虑委托人诉求的前提下,对案件进行研判,并为委托人出具了详细方案。
基于充分的案前准备,冠领律师以张海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并依法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代委托人提出诉求:委托人与被告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委托人,并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
对此诉求,被告一开始并不同意。但冠领律师在法庭上积极与其进行沟通,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入手劝说被告:
1.《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由于委托人的孩子还不满两岁,被告在调解程序中若是不同意让出孩子抚养权,法院在后续审判程序中,大概率会判决抚养权归委托人所有。
2.从为人父母的角度考虑,孩子目前年龄很小,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冠领律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反复沟通,被告同意了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之子由委托人抚养,被告自2023年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成年;
三、被告可于调解生效当月起,依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在每月第一个、第三个周六探望孩子。
冠领律师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寓情于法,通过专业的办案能力和耐心细致的沟通技巧,成功说服被告,达成了让委托人满意的调解协议,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如果遇到离婚纠纷,应及时向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咨询,这样不仅能尽早解决问题,还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