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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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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盲”途盗盲盒,冠领为北京东城犯罪嫌疑人辩护取得不起诉决定

2023-05-25 16:59: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王毅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涉嫌盗窃罪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不起诉。

  2022年9月,齐某因多次盗窃商场内的盲盒被北京东城公安机关抓获,冠领律师从犯罪数额入手为其辩护,帮助其认识自身错误,获得被害单位谅解,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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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盲盒,是一种具有随机属性的玩具盒子,因其独有的新鲜性、刺激性及社交属性而深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盲盒的价格并不便宜,有些沉溺于盲盒消费的人因此误入“盲”途。

  齐某自2022年起沉迷于收藏盲盒。大量购买后始终没有得到自己心仪的款式,齐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于是,齐某分别于2022年7月和8月分四次盗窃商场内的待售盲盒。

  同年9月,齐某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齐某盗窃的盲盒总价值不足300元。被抓后,齐某立即赔偿了商店损失并获得了谅解,同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之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齐某认为自己盗窃金额不大,尚未构成犯罪,便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王毅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展开阅卷调查,详细了解案件客观事实。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以上规定,齐某的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对于齐某一定要予以刑事处罚吗?

  冠领律师综合判断,认为齐某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于是,冠领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不起诉意见书:

  首先,齐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符合《刑法》关于坦白的认定,可以从轻处罚。

  其次,齐某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商店损失并获得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

  综上,齐某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对齐某不起诉。

  至此,该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一个月的时间成功结案。

  案件意义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罚当其罪,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虽然本案中的齐某在客观上确实构成盗窃罪,但从犯罪金额及主观恶性上看,对于齐某适宜用教育、训诫等手段进行处分,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既能让齐某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错误,打击犯罪,也能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符合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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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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