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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16:39: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11月,杨先生在广东深圳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倒闭,45名家长报警要求其自掏腰包退费,警方一度考虑进行刑事立案。杨先生及时找到冠领律所寻求帮助,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成功说服警方未予刑事立案,并通过诉讼程序为委托人成功避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几年前,杨先生与几位股东一起成立了深圳立方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公司),主要进行编程培训,杨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因各种原因,该公司难以为继,便于2022年11月停止营业并搬离了经营场所。
因立方公司的培训课程采取预付费的购买方式,此时一些学生购买的课程还未上完,他们的家长发现公司突然搬离后,纷纷报警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警方快速找到立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先生,要求其退费。
公司的倒闭,警方的介入,45名家长要求退费的激动情绪,每人几千元的高额费用,这些因素让杨先生情绪接近崩溃。他深知退费是必然的,但作为公司的一个股东,退费责任不应由他一人承担。最终杨先生只能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冯福添律师受律所委派代理了此案。
因此案属于群体纠纷,家长们认为立方公司卷钱“跑路”,群情激愤,警方一度考虑进行刑事立案。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属于民事纠纷,且退费的责任应该由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方公司承担。律师首先耐心安抚杨先生,坚定他的信心,然后代其与警方和家长谈判。
谈判过程中,家长们坚决要求杨先生自掏腰包退费,冠领律师顶住压力,并未妥协,并且用公司责任的观点成功说服警方不予刑事立案,并将案件推进民事诉讼程序。随后,家长们分别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立方公司退还剩余课时费,杨先生在立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庭审中,冠领律师表示,立方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经营不善是市场风险,杨先生收取的款项实际用于公司经营,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最大责任为补足出资的责任,除非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但本案是合同纠纷,家长们想追究股东责任不在本案诉讼范围之内。因此,杨先生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法官应当驳回家长们对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长向立方公司支付课时费,立方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如今公司已停止经营,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家长要求杨先生在其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与本案合同纠纷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故判决解除家长们与立方公司的合同,由立方公司定期退还课时费,驳回家长们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群体纠纷中,冠领律师谈判时,决不妥协;诉讼时,以1对45据理力争,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连带赔偿责任。家长们也通过这场诉讼确认了立方公司的责任,之后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可以收回相应费用,算是达成了一个双赢的局面。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