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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1:45: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1月,胡先生从银行贷款80万元借给朋友唐女士,双方签订借条,约定由唐女士定期偿还本息。但唐女士在偿还20万余元后便无力还款,胡先生只能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近日,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迎来了胜诉的好结果。
唐女士与胡先生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22年1月,唐女士以家庭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胡先生提出借款80万元。胡先生基于朋友关系同意了帮忙,但其并没有多余的存款,而是从三个银行贷款凑了80万元借给唐女士。唐女士向胡先生出具一张借条,约定每月银行的贷款本息由唐女士偿还。2022年10月,在胡先生要求唐女士归还这个月欠款时,她却表示实在没钱还贷了。
经查询,胡先生发现已偿还本息20万余元,还有64万余元本金未还。面对每个月巨大的还款压力,又考虑到若不及时还款,自己的征信问题将受到严重影响,胡先生不得不选择暂时搁置友情,通过法律途径来收回钱款。他经朋友介绍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尚炳起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件始末后,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这份借贷合同应该会被判定为无效。因为胡先生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给他人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由该行为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律师认为,合同虽无效,但借款是事实,且这笔钱款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唐女士与其丈夫的共同债务,两人都需要承担清偿的义务。在理清办案思路后,冠领律师代理胡先生将唐女士和其丈夫诉至法院。
庭审中,唐女士认可向胡先生借款后没钱还贷的事实,并表示借款用于投资而非家庭生活支出,其丈夫对此事并不知情,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唐女士的丈夫也表示不知借款一事。
对此,冠领律师表示,虽然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但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胡先生和唐女士的借贷行为无效,唐女士基于无效行为取得的款项应当退还给胡先生,故唐女士仍需归还所欠的64万余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因唐女士同意支付利息,故最终判决唐女士于七日内返还胡先生64万余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一场基于友情的借贷纠纷就此尘埃落定。通过诉讼程序顺利收回钱款,胡先生对此结果很是满意,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转贷的风险。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尚炳起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借贷纠纷案,经由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限期归还委托人64万余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在借贷合同无效时仍为委托人收回了的钱款,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