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3-02-24 14:19: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姜佳云律师代理的上海虹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沪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委托人赔偿金、律师费共计约13万元,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
上海八旬老太在人行道上被撞、肇事者骑车逃逸,老太为寻赔偿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近日,冠领律师不负所托,成功帮助老太取得近13万的赔偿。
2021年11月,家住上海的刘梅像往常一样在路上散步,此时,廖华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冲来,刘梅躲闪不及,被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廖华骑车逃逸。
2021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廖华驾驶非机动车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刘梅受伤后不仅花费了巨额医疗费,还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为了讨回一个公道,她决定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经过反复对比,刘梅最终与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冠领律所安排办理过多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纷案的姜佳云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根据手里的证据资料制定出严谨的维权方案。为保证刘梅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在冠领律师的建议下,其前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结果为:右髋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
拿到鉴定报告的冠领律师立即整理证据清单并锁定申请赔偿的范围,一切准备充分后,便代理刘梅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法庭上,廖华辩称:
不认可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己方并未撞伤刘梅,亦未骑车逃逸,所以刘梅受伤与自己无关,应驳回刘梅的全部诉请。
冠领律师用证据说话,反驳对方称:
公民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所受损失。廖华虽然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认可,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判定本案民事赔偿的依据。
己方提交的一系列证据表明,廖华应赔偿刘梅相应费用。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廖华限期赔偿刘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约12.6万元、赔偿刘梅律师费3000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