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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10:48:4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刚刚毕业、通过事业编考试、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被认定负主要责任,2020年,对于湖北恩施的刘雨晴来说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她遭遇车祸,身体状况欠佳,眼看前程一片阴云密布,多亏父母代理她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冠领律师通过专业又富有人情味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刘雨晴拿到近130万的赔偿金,她真的看到了晴天!
2020年10月,湖北恩施某路段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撞伤行人事件。事后,当地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轮车车主吴某负次要责任,行人刘雨晴负主要责任。
女儿被撞成一级伤残,却要承担主要责任!刘雨晴的父母对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难以接受,几经咨询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欲请律师介入帮助变更女儿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从而要到赔偿金。
冠领律所接到刘雨晴父母求助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办理过大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赵江曼、王礼律师前去湖北恩施实地考察。冠领律师仔细研判了案情,向刘雨晴父母释明法律关系,他们对冠领律师的专业和耐心非常认可,当即决定与冠领律所建立委托关系。
冠领律师介入后分析认为:
最终的赔偿金额并不单纯以责任划分为标准,本案的重点应该放在赔偿金额而不是单纯的责任划分方面;对方是电动三轮车,并未上交强险,如此一来刘雨晴的赔偿金额将会大打折扣。
定位案件焦点以及索赔重点后,冠领律师一方面根据案件利弊,迅速拟定复议申请书;一方面指导刘雨晴父母搜集交通事故现场视频、照片以及整理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证据材料,第一时间拟定起诉状及赔偿清单明细表等诉讼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之诉。
法庭上,吴某辩称:己方的三轮车未投保交强险,因此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的认定,法院应当采信;刘雨晴主张的赔偿金额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应支持。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虽然对方系电动三轮车,但是根据现场鉴定报告可以确认该车辆额定功率已超过4000W,属于机动车范畴。既然是机动车,按法律规定便应当上交强险,但吴某没有按规定上交强险,其主观存在错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承担19.8万元的赔偿金额。
其次,根据鉴定意见,吴某应支付刘雨晴后期治疗费;刘雨晴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吴某应支付其残疾赔偿金。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判决吴某赔偿刘雨晴近130万元。后吴某不满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刘雨晴父母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向冠领律师邮寄了锦旗表示感谢和认可。(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