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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虹口区委托人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5-12-05 11:20: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05年,郑斌的父亲将位于上海虹口区的房屋以假意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债权人何刚,用于贷款还债。不料后来何刚失联、贷款断供,房屋面临拍卖的风险。郑斌作为房屋继承人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于2025年9月成功确认案涉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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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由于郑斌的弟弟郑浩欠何刚债务,郑父与何刚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名下房屋假意卖给何刚,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何刚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用于清偿郑浩的债务。双方约定,银行贷款由郑浩一家偿还,还清后房屋重新过户给郑父。后来,何刚长期失联,致使银行贷款断供,且房屋因何刚的其他债务纠纷一度面临司法拍卖的风险。因郑父和郑浩陆续离世,郑斌的弟媳为保住一直居住的家,经历多次诉讼维权后,不得已代何刚偿还了巨额执行款。

  考虑到此类风险随时可能再次出现,郑斌作为房屋的继承人委托到冠领(上海)律所,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律所指派律师李茂生、杨燕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全面梳理卷宗材料,厘清复杂的人物关系与法律事实,锁定案件核心——案涉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目的在于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法律行为。

  为印证这一观点,律师收集了户籍证明、贷款流水、居住缴费凭证、多份生效判决书等证据,证明案涉房屋长期由郑浩一家居住使用,何刚从未履行产权人义务,购房款也未实际支付给郑父。随后,律师代理郑斌对何刚提起诉讼,并将与此案相关的贷款银行列为第三人。

  庭审中,何刚未出庭应诉,银行则主张其对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冠领律师并未回避这一问题,而是清晰界定不同法律关系的处理顺序:首先确认基础买卖合同无效,进而明确物权变动基础丧失;同时,认可银行作为善意第三方的抵押权效力,并当庭表示郑斌愿意代偿剩余贷款以涤除抵押权。

  2025年9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确认案涉《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在抵押权涤除后,何刚需协助将案涉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郑父名下。郑斌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特意向冠领律师赠送了两面锦旗表达谢意。(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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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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