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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西贺州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助原告达成离婚诉求

2025-10-10 10:51: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1年,广西贺州女子林淑华(化名)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将丈夫陈志远(化名)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被法院驳回。4年后,冠领律师接受林淑华的委托,代理其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林淑华与陈志远于2005年登记结婚。刚结婚时,双方曾在中山市共同经营驾校,感情和睦。后因陈志远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多次在春节期间将林淑华驱赶离家,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2018年起,林淑华独自迁居深圳生活。迄今为止,夫妻双方分居已超过6年。4年前,林淑华曾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2025年5月,林淑华在亲友的推荐下,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曾观长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律师围绕《民法典》第1079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收集调取了人口信息、《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等重要证据,充分证明二人感情破裂、分居已达6年之久的事实。随后,律师立即代理林淑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针对案涉房产,律师与林淑华协商确认后,提出“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50%补偿款”的解决方案,并积极与法院沟通开庭与调解事宜。

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林淑华无法提供房产图片、证件等关键证据,且其核心诉求是尽快离婚,律师充分尊重这一意愿,尽力协调,明确表达委托人作出的放弃房产仅要补偿的让步,为达成调解、顺利离婚扫清了障碍。

2025年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某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离婚。

本案中,冠领律师始终以林淑华的核心需求为出发点,最终以调解方式迅速结案,帮助她摆脱了名存实亡的婚姻枷锁,开启了人生的新篇章。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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