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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诉,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2025-09-23 10:01:4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底,刘先生因未能与吴先生就北京丰台一院落房屋的续租条件达成一致意见,被吴先生起诉至法院。冠领律师接受刘先生的委托,通过深入分析合同条款和举证交易事实,在法庭上作出有力反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11月起,刘先生从吴先生处承租案涉房屋用于经营,双方约定每年签一次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了附加协议。第一份合同签订后,刘先生投入上千万资金、耗时一年多完成了对案涉房屋的改造,使其达到可使用状态。

2024年底,吴先生要求涨租,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吴先生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刘先生腾退房屋并支付相关费用。刘先生及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李海明律师代理此案。

通过梳理双方三年来签订的合同及附加协议,冠领律师发现附加协议明确约定有“在政府拆迁前由乙方(刘先生)永久使用”“概不涨价”等条款。针对对方律师提出的“未提续租,合同已到期”的主张,冠领律师提交了转账记录并指出:刘先生已主动支付租金,虽被无故退回,但应视为提出续租申请。

此外,冠领律师结合房屋改造投入大、短期租赁不符合交易习惯等事实,重点论证了附加协议中约定的“永久使用”条款并未违反法定期限的规定,且合同履行时间远未达20年,因此吴先生无权提前终止合同。

2025年8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认定刘先生无违约行为,驳回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案后,刘先生专程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致谢。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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