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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办理贷款犯罪,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其获缓刑

2025-08-21 10:06: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3年9月,湖南青年黄某为筹集奶茶店的启动资金,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自称“能协助办理贷款”的傅某。双方见面后,黄某按照傅某的要求,配合完成了案涉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并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及公司U盾交给了傅某。

八个月后,黄某在武汉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案发期间,涉案对公账户的总进账流水已累计高达43万余元。其中,刘某因受骗向该账户转入2万元,张某则被骗转入7132元。被抓当天,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三日后获得取保候审。

男子违规办理贷款犯罪,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其获缓刑

意识到自身行为严重性的黄某,通过自媒体平台了解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随即前往律所进行面谈。律所在简单了解案情后,决定指派律师丁娜、实习律师袁婧琦代理此案。经过初步沟通,律师明确案件的关键点在于黄某的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及赔偿谅解等情节,并依此展开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安排与当事人会面,耐心听黄某讲述了案件的具体经过,并感受到了他的悔意。在安抚黄某情绪的同时,律师指导他主动向受害人刘某和张某进行赔偿。针对受骗损失7132元的张某,黄某在律师的建议下,超额赔偿了7500元,最终成功获得了张某的书面谅解。此外,律师多次尝试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系刘某,阐述黄某的情况及悔罪、赔偿意愿。尽管未能获得刘某的回应,律师依然完整保留了沟通记录,以此证明黄某积极弥补损失并表达悔罪态度的努力。

律师指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定罪量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包括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认定,始终贯穿着对“主观明知”的审慎推敲,量刑也会综合考量行为人主观恶性、获利情况、造成危害及悔罪表现。

本案中,黄某初衷是贷款创业,虽后期疑心过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因社会经验不足、文化水平有限,轻信了傅某的话,又急于想把贷款办下来,这才被其利用。换言之,黄某属于受骗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主观恶性远低于为牟取非法利益而主动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者。此外,黄某获利仅2500元,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符合“情节较轻”认定,具备从轻、适用缓刑的法律基础。

男子违规办理贷款犯罪,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其获缓刑

庭审过程中,律师提交了黄某的退赃申请、赔偿谅解材料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表现证明等作为证据,指出黄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已通过赔偿方式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对黄某适用缓刑更有利于其改造。

最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全民反诈的时代背景下,提升警觉性和强化法律意识,已成为每个人在享受便捷金融服务时所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面对诸如“贷款包装”之类的信息,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更不应因一时之需而将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置于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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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办理贷款犯罪,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其获缓刑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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