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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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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分家析产和继承纠纷案二审胜诉

2025-08-19 11:43: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秦先生依父亲遗嘱继承北京朝阳某公房拆迁利益后,被两个姐姐起诉,要求分割其中母亲的遗产。为应诉,秦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案后,辨析公房继承规则以及补偿款性质,成功帮助秦先生免于分割拆迁权益。结案后,秦先生向冠领律师送来锦旗。

秦先生母亲与前夫育有三女,离婚后携三女改嫁秦父,二人婚后生下秦先生。秦母去世后,秦父将其生前承租的北京朝阳公房变更至自己名下,并立下见证遗嘱表示房屋拆迁购房后由秦先生一人继承。2018年,房屋被征收,秦先生获得33.2万元补偿款以及一套安置房。

对此,秦先生的两个姐姐称,拆迁安置利益含有母亲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随后便将秦先生以及已过世大姐的两个孩子告上法庭。秦先生为维权找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王倩、实习律师安子杨接受律所指派代理应诉。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分家析产和继承纠纷案二审胜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秦母依据历史居住事实,对案涉原公房享有财产性权利,该权利不受秦父承租权的覆盖或否定。在房屋拆迁补偿款中,周转补助费归房屋权利人所有,其中二分之一应属秦母的遗产;此外,秦父所立遗嘱仅对房屋拆迁重构后的产权作出处分,未明确涉及补偿款,故其名下的周转补助费份额需按法定继承处理。综上,法院判决秦先生向其两个姐姐及已故姐姐的两名子女支付共计18.9万元。

冠领律师认为该认定不合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核心观点:公房承租权并非物权,原承租人死亡后,仅符合条件的同住亲属可申请变更承租人,其他亲属无法仅凭继承人身份直接继承承租权。据此,案涉拆迁安置房相关利益应全额归为秦父遗产,不含秦母遗产部分。

此外,周转补助费是对居住人的居住使用权补偿,与秦母无关;拆迁安置房及补偿款均属于公房承租权衍生利益,秦父遗嘱的处分范围包含上述拆迁相关权益,秦先生有权享有全部拆迁利益。

2025年6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秦先生两个姐姐的全部诉讼请求。秦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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