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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1:48: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深圳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的辩护人。在“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并行”的策略指导下,冠领律师精准把握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要点,并结合出警现场的视频证据,指出公安机关在执法程序中存在瑕疵。最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委托人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1月17日晚,庄某于醉酒后在酒吧外无故追逐殴打路人,并在警察出警过程中击打民警及巡防人员,致一人轻微伤。案发后,庄某分别因寻衅滋事和涉嫌犯有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拘留。
同年1月18日清晨,庄某父亲赶赴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托辩护,律所指派张弦律师承办此案。律师完成会见后,随即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并反复阅读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出警和询问笔录仅记录有一位民警,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同时,为佐证庄某曾因被殴打导致“脑挫伤”,律师专门联系调取了相关案件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和医疗记录。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立即与检察机关展开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以下三点:第一,庄某系因脑部旧伤叠加醉酒导致认知障碍,属于冲动型偶犯,主观恶性小,无直接犯罪故意;第二,庄某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轻微,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第三,程序上的瑕疵影响证据效力,需进行补正。
经冠领律师专业辩护,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7月21日正式对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