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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0:45: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北京丰台的李先生因与妹妹就遗产分割问题意见不统一,遂起诉至法院,但一审败诉。冠领律师介入后代李先生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之处,李先生成功获得折价款。
李先生的母亲王女士生前未留下遗嘱,父亲留有代书遗嘱指定将他全部遗产交给李先生的妹妹继承。父母去世后,因存在遗产继承上的矛盾,李先生与妹妹闹上法庭但败诉。李先生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李军霞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上诉。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分析指出,因王女士未留遗嘱,所以她的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即李先生和妹妹共同继承,那么究竟哪些财产属于王女士便至关重要。由于本案所涉及的争议遗产为李先生父亲名下的银行存款,因此为了理清遗产界限,律师收集了李先生父母的结婚证等证据,以证明案涉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王女士去世后,应当先析出一半归王女士所有,再按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一审法院仅依李先生父亲的遗嘱便将案涉银行存款直接确认由李先生妹妹全部继承,明显不当。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判决李先生妹妹应支付李先生相应折价款。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