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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1:16: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在北京某科技公司务工的张丽因离职时公司未结清工资,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仲裁维权。2024年10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她的合法权益终得维护。
2020年,吉林姑娘张丽来到北京打拼事业。同年9月11日,她顺利入职了一家位于北京海淀的科技公司,担任项目助理一职。不久,因工作需要,张丽被派遣至某银行的项目中继续工作。
入职后,张丽勤奋努力,尽职尽责,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发现自己的辛勤付出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从入职那天起,张丽的日常工资、年假工资以及加班费一直都未能按时足额发放。此外,任职期间公司作出的涨薪承诺也未能如实兑现,甚至在她被退回至公司本部待岗的三个月里,工资更是大幅缩水。
2024年3月,忍无可忍的张丽提出了离职,并要求公司补发之前的工资差额,但多轮沟通下来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同年3月20日,公司与张丽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只支付了4万余元的一次性补偿金,这一数额显然无法弥补张丽的损失。
面对这一系列不公,张丽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李德伟律师代理此案。
与此同时,得知张丽寻找律师介入,科技公司的领导王鹏又找到张丽,承诺支付给其6.5万余元以私了。据此,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梳理了双方涉及加班、年假的聊天记录、涨薪拖欠聊天记录、工资明细聊天记录等证据,随后代理张丽向当地仲裁委提起了仲裁申请。
仲裁庭上,科技公司认为,他们在张丽离职时已经支付了4万余元的一次性补偿金,代表着已经一次性解决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所有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因此他们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而银行则干脆否认与张丽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冠领律师列出先前收集的一系列证据,证明了科技公司拖欠张丽工资、年假工资以及加班费的事实。特别是张丽与王鹏的聊天记录,更是清晰地展示了科技公司在离职补偿问题上的出尔反尔和不负责任。
律师指出:虽然科技公司与张丽已于2024年3月20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之后王鹏作为代表公司签署协议的人员之一,又与张丽进行了协商,从时间及内容的紧密关联来看,他的回复对科技公司具有约束力,张丽也对王鹏给出的承诺进行了确认,应当视为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条件达成了新的合意。另外,由于张丽在入职后一直在案涉银行处工作,且非因个人原因才被退回至科技公司待岗,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银行也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2024年10月,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科技公司需支付张丽未休年假工资差额、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等共计6.5万余元,银行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至此,该案顺利落幕,张丽对冠领律师的工作态度和专业能力表达了深深的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