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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0:49: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杜敏慧在北京某中西结合医院接受甲状腺射频消融手术后,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和医院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后,她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寻求帮助。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发现医院存在多处过错,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使医院同意支付调解款2万元。
杜敏慧在十年前被诊断出患有某种甲状腺疾病,经过治疗,于大学毕业时康复停药。2023年5月,她的甲状腺球蛋白抗体稍高,又开始服用中药调理,并成功恢复正常。然而,这一切的平静在2023年7月被打破。
当时,杜敏慧在网上查阅关于这种甲状腺疾病的相关资料,北京某中西结合医院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她,声称可以做微创消融手术,对甲状腺没有伤害。在医生的建议下,杜敏慧于2023年11月在该医院进行了甲状腺射频消融手术。然而,术后她感觉身体不适,便在2024年2月前往昌平区一家医院重新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自己甲状腺功能减退。
手术前,杜敏慧的甲状腺功能是正常的,但手术后却出现了甲状腺功能减退的问题。她认为,这是北京某中西结合医院手术不当导致的损害,于是多次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杜敏慧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慎重考虑,她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细致研判,决定指派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李艳芳律师代理。
在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立即展开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律师发现,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多处过错:第一,医院在手术前未对杜敏慧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诊断,存在误诊情况。第二,医院在无手术指征的情况下进行了甲状腺射频消融手术,且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并发症。第三,手术后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问题与医院的手术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案件的办理并非一帆风顺。被告医院在得知被起诉后,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首先,医院指出杜敏慧在20142016年曾患过甲状腺病,与之后医院诊断病症之间存在关联性。其次,医院称在手术前已让杜敏慧签署过“手术风险告知书”,已尽到告知义务。此外,法院在庭审中也提出了疑问,指出医院的病历、诊断病人在当时是可以看到、取得的,为什么杜敏慧当时未提出疑问。但实际上,杜敏慧是事后通过调档取得的病历资料,手术前并未看到,但无法证明这一点。更为棘手的是,因果关系的鉴定问题。冠领律师先后向三家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均因“时间太短,需要病情稳定后”“现在服用相关药物,要停药后”“不具备相关能力”等理由被退回,使得案件的办理陷入了困境。但是,冠领律师并没有放弃。在庭审中,律师提交了三甲医院专家诊断证明和录音等证据,证明被告医院存在诊断不明、单凭主诉无检查报告对病症进行诊断的问题。同时,还指出被告医院前期聊天记录和微信中存在虚假广告行为,以及手术名字“结节消融术”给人以误导,使人误认为是治疗结节的。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和提交的大量证据材料下,被告医院同意调解。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医院于法定期限内支付原告杜敏慧调解款2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此次胜诉不仅为委托人杜敏慧争取到应有的赔偿,也彰显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实力。(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