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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17:03: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预售房合同纠纷案迎来了胜诉判决。这场历时五年的购房纠纷拉锯战终于有了结果。
2017年11月9日,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王强(本文除律师姓名外均为化名)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公司在销售中告知王强,其能够贷款50%。之后,王强交完相关款项后又被告知不能贷款,但是房地产公司却不退还房款。
王强对于这些前后变化万般无奈,在2019年8月5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补充协议,请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以及利息。
经过百般波折,终于在2019年8月29日三方最终明确了调解方案,达成了四项调解协议:
1、王先生与房地产公司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2、王先生配合房地产公司完成预售房网签和预售登记注销手续;
3、王先生授权本案第三人杨丽(系王强表妹)购买该房屋,若杨丽于2019年10月29日与被告签订购房合同,则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13805551元转化为第三人的首付款,剩余房款由杨丽按揭交付;
4、若杨丽到期未签订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扣除违约金282万元后,退还王强10985551元购房款。
时间飞逝,已经到了2019年11月2日,王强经过数次催告,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都以公司内部正在走流程审批来搪塞王强。最终,房地产公司未与杨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间,王强和杨丽多次去被告处询问、催告以及联系其工作人员均为获得满意结果。后王强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拿到了自己10985551元的购房款,可是自己和表妹并未违约,为什么只要承担巨额的违约金?眼见辛辛苦苦打拼的282万就打了水漂,他和杨丽走投无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当天,张东律师和张丽娜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王先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其中的无奈和忧虑让旁观者感到心疼。同时,两位律师也进行了案情记录和分析,后经过冠领张东律师和张丽娜律师的详细解答和耐心指导,让王先生和表妹看到了曙光和希望。
法庭上,两位律师直指对方要害:房地产公司扣除违约金的前提是杨丽未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经过王强出示的与房地产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显示,系房地产公司原因未能签署合同,杨丽不存在过错和违约行为。房地产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能正常到庭,依法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王强282万元以及利息。这让王先生终于吃了颗定心丸,长达五年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终于结束了,自己多年打拼的心血也没有打了水漂。同时,两位律师专业负责的精神和伸张正义的坚守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和认可,当事人表示有时间一定要当面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