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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4:34: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年初,河北邯郸的易雅(化名)在天津一楼盘认购了一处房屋,然而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到了2024年5月,易雅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易雅与开发商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4年8月5日解除,开发商限期向易雅退还购房款44.2万元,并支付利息。
易雅在大学毕业后选择留在天津工作。到了2023年,她已经积攒了足够的资金,准备在天津置业。她前往天津滨海新区,看中了一处楼盘,并决定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在挑选到满意的房屋后,同年7月,易雅向开发商支付了3万元定金。五天后,她与开发商正式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现场支付了首付款、车位费、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
随后,在推进网上签约的过程中,开发商通知易雅,由于某些不可抗因素,该房产暂时无法完成网上签约。他们保证会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易雅表示理解并耐心等待。然而,到了2023年12月,易雅收到了一份《顺延交付通知书》,开发商告知她所购买的房产交付日期将推迟至2024年3月31日。但即便到了2024年3月底,易雅仍未收到可以交付的确认信息。
因此,易雅向开发商寻求解释,开发商向她透露了实情:原来该房产的一部分产权份额已被抵押给银行,这正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签约和交付的原因。易雅听后气愤不已,于是,她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程薇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了易雅的情况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律师首先核实了房屋的权属情况,并与银行进行了沟通,确认了抵押的事实。律师告知易雅,如果开发商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问题,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在律师的协助下,易雅搜集整理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凭证等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之后,律师代理易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
易雅与开发商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害赔偿等的违约责任。现因开发商的违约致使易雅购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案涉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还应返还易雅先前所缴纳的款项及违约金。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4年8月5日解除;开发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易雅购房首付款、维修基金、代收契税、违约金共计44.2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借助此案提醒大家,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务必仔细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同时,购房者应确保开发商具备合法的销售资格,并在签订合同前了解清楚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款。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