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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1:12: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周兴堂(化名)的长辈和另外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屋,现在被共有人占有,不肯分割,周兴堂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他打官司。2024年9月,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冠领律师帮周兴堂起诉六位共有人,顺利分割案涉房屋,变卖价款的三分之一由周兴堂独得。周兴堂很感谢冠领律师,特意送来锦旗!
根据1986年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产共有执照,案涉位于东城区的房屋由周兴堂的父亲和亲戚周杰(化名)、朋友共三人共同所有,每人占有三分之一的份额。随着周兴堂父亲和朋友的相继离世,其份额分别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就这样,周兴堂获得案涉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
十余年来,周兴堂多次联系周杰等人,希望分割房屋。可周杰一家居住在房屋内,占有房屋不愿分割。面对复杂的共有关系,周兴堂十分头疼。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决定求助专业律师,遂委托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受案件,指派景成坤律师代理此案。
通过搜集包括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在内的大量证据材料,冠领律师明确了周兴堂对祖宅拥有合法的产权份额。周兴堂不知道共有人具体有几个,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帮助他确认共有人包括周杰在内共六人,并将其全部列为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财产,除非共有人之间有明确的不得分割的约定。周兴堂希望拿到分割房屋的价款,冠领律师遂代理周兴堂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请求变卖、拍卖案涉房屋,并由周兴堂拿到法定的三分之一变卖款。
庭上,另外五位共有人没有反对意见,愿意按照三份分割房屋,但徐寿试图阻止房屋的分割。他拿出一份录音,主张案涉房屋系其父亲全部出资,因为历史原因才在房产共有执照上写了三位共有人的名字。
冠领律师表示不认可录音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录音模糊不清,且没有说清所谓“历史原因”到底是为什么。无论最初的出资情况如何,这并不影响现有产权的归属,而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律师强调,周兴堂作为合法共有人的权利不容侵犯。
经过多轮审理,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周兴堂与六被告应当共同变卖案涉房屋,变卖所得价款由周兴堂分得三分之一,周杰分得三分之一,其余五人共同分得三分之一。如逾期未能实际变卖,则各方均有权随时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纠缠周兴堂多年的“祖屋之争”顺利落幕,一面红彤彤的锦旗代表了他对冠领的感谢和肯定。周兴堂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面对财产争议时,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