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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0:36: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家住上海浦东的王芳与丈夫在离婚时,难以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遂委托北京冠领律所律师起诉维权。最终2024年4月,历经两次开庭后,王芳终于迎来了满意的结果。
2015年,王芳与林军经媒人介绍相识,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第二年正式在上海浦东新区登记结婚。婚后,孩子的出生为他们更是增添了无限的欢乐。为了助力这个小家,两边父母也都各自出力,王芳家为女儿在老家江苏南通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林军家则将名下一套位于上海宝山的房屋过户给了林军。
2019年7月,出于对孩子上学的考虑,王芳与林军将上海宝山的老房子以197万元的价格售出,然后用所卖款项在浦东新区换购了一套更合适的居所,并支付了159万元的首付款。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负担日益沉重,曾经的甜蜜也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争执和冷漠,两人最终还是没能逃过七年之痒,走到了离婚的边缘。在协商离婚时,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唯一棘手的便是房产分割问题。
为此,王芳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接受委托,指派寇亚静律师、徐檑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立刻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随后,律师详细收集了关于两处房产购买、出售及贷款情况的相关材料,以证明王芳在房产中的实际贡献。一切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王芳提起了诉讼,并在法庭上从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到情感诉求等多维度阐述了王芳对于房产分割的诉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随林军共同生活,王芳享有探望权,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前给付抚养费人民币15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房屋归林军所有,林军给付王芳折价款16万元;位于江苏南通的房屋归王芳所有,王芳给付林军折价款96万元。
不过对于这一结果,王芳并不服气,她认为双方给付的折价款均严重不合理,于是一审结束后又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律师进一步强调指出:案涉两套房屋均系婚后购买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进行均等分割。因此,一审法院所判决的折价款明显分配不均,于法无据。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调整了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判决上海浦东新区的房屋归林军所有,房屋剩余贷款由林军予以归还,林军应给付王芳房屋折价款86万元;江苏南通的房屋归王芳所有,王芳应给付林军折价款84万元。
至此,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这场财产分割风波告一段落。对于这一结果,王芳非常满意,在结案后特地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