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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4-10-30 10:03: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朝阳女子范文慧(化名)的父亲去世后,继母拿出一份与此前遗嘱内容不一致的“新”遗嘱要求独自继承房产。为确认遗嘱效力,明晰房产归属,范文慧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经冠领律师努力,成功打赢遗产份额“保卫战”。2024年9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范文慧与继母各继承一半份额,继母还需限期给付范文慧抚恤金分配款五千元。

2000年,范文慧的父母离婚,她被判给母亲抚养。虽然不再一起生活,但父女情谊依然深厚,范文慧时常被父亲接到身边小住。2006年,为了更方便见面,父亲在范文慧所住小区附近买了一套房屋。

父母离婚后的和平相处以及父亲从未缺席的关爱,让范文慧始终包裹在安全感和幸福感中。因此,当父亲再婚时,范文慧深表支持和祝福。此后多年间,范文慧与父亲、继母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2年,范文慧的父亲因病去世。在其父亲去世前曾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在其去世后,名下房产由范文慧和继母均等继承,彼时继母并未提出异议。可等到范文慧随家人处理好父亲后事,准备依照遗嘱分割房产时,继母突然拿出另一份“新”遗嘱,称范文慧父亲已将该房屋赠与她,先前的遗嘱已经无效,要求按照新遗嘱处理遗产。

范文慧没想到,这些年的温情与和睦,会因利益分配骤然破裂。她对这份突然出现的遗嘱的效力充满疑惑。经过深思熟虑,范文慧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在朋友的推荐下,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李众飞律师、强颂婕律师代理此案。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什么叫内容相抵触呢?像本案中一份遗嘱决定均分,一份又决定全部赠给其中一人,便属于内容相抵触。那是否意味着范文慧已然站在“劣势地位”呢?冠领律师在详细查看案涉两份遗嘱后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原来,范文慧继母出具的遗嘱未注明日期,而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中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明确的年、月、日。因此,这份“新”遗嘱显然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产生遗嘱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本案有效的遗嘱实际只有一份,内容相抵触更是无从谈起了。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范文慧提起诉讼。发表代理意见时,律师注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积极维护范文慧合法权益的同时注意言辞,客观陈述法律和事实。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范文慧继母所持遗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于2024年9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由范文慧与继母各继承50%产权份额,继母限期给付范文慧抚恤金分配款五千元。

本案中,冠领律师条理清晰,在普法的同时帮助范文慧成功守住了本应属于她的房产份额,还超出预期,为她争取到了相应的抚恤金。律师做到在细节处体现专业,在专业处展现实力,得到了范文慧的认可与好评。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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