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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0:55: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18年的6月,李明与夏勇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夏勇将位于惠州市某村的一块土地转让给李明,双方商定的转让价格为50万元。李明对这次交易充满期待,他当天就爽快地支付了10万元现金给夏勇,并按照夏勇的要求,通过中介的银行账户将剩余的40万元款项悉数汇出。这一连串的付款动作,无疑展现了李明对这份协议的信任。而夏勇也在2019年1月向李明出具了一张收到50万元款项的《收据》,作为交易完成的初步证明。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未如李明所愿。尽管他已经全额支付了土地转让款,但夏勇却迟迟没有将土地交付给他。李明发现,夏勇仍然在那块土地上种植果树,仿佛对他的付款置若罔闻。李明多次与夏勇沟通,希望对方能够履行协议,交付土地,但夏勇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交付。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明的耐心逐渐被消磨殆尽。他开始要求夏勇退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但夏勇却态度坚决,不仅拒绝退款,还将李明的微信拉黑,彻底断绝了与他的联系。
面对夏勇的无赖行为,李明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他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杨帆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刻对案情进行深入了解,查阅了双方的银行交易记录以及《土地转让协议》等一系列材料,并将夏勇在2019年1月向李明出具的一张收到50万元款项的《收据》作为关键证据材料进行收集,随后代理委托人李明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夏勇辩称确实是向李明转让了一块农村里的土地,但是只收了40多万的款项,一直都是中介在和李明沟通。目前,土地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对于土地的使用状况夏勇是不清楚的。
面对这样的回应,冠领律师表示,李明和夏勇双方在《土地转让协议》中约定了购地款为50万元,原告李明分别向被告夏勇和另外两名案外人共转账50万元,夏勇也向李明出具了收到50万元购地款的《收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案涉购地款为50万元,但是被告夏勇却抗辩称购地款为40多万,没有证据进行证明,这样的言辞不能被采纳,夏勇应当依法返还李明的50万元转让款。
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判令夏勇在规定期限内向李明(委托人)返还购地款50万元及给付利息。
在此案例的警示下,提醒所有进行土地或其他重要资产交易的人,务必确保交易过程的每一步都遵循法律法规,签订详尽且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并保留好所有交易凭证。面对违约行为,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李明的故事虽然曲折,但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赢得了正义。希望未来每一份协议都能成为诚实守信的见证,让交易双方都能在安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合作。(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