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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7:04: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天明律师代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迎来了胜诉的好消息。冠领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兢兢业业的办案精神,最终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张鹏飞(文中均为化名)和韩娜依原本系夫妻关系,后来因为双方感情破裂,于2020年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但并未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1年5月张鹏飞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圆满解决了,可谁知,2022年韩娜依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鹏飞给付其20万元。
张鹏飞在收到起诉书后,很是无奈。于是再次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找周天明律师寻求帮助。周天明律师曾代理张鹏飞先前的离婚纠纷案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当事人张鹏飞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故这次又直接委托了周天明律师。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直接收集相关证据,撰写答辩状。
在庭审中原告方韩娜依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鹏飞用家庭财产中的40万元对外进行了投资,而该笔投资并未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现在要求张鹏飞给付其20万元。
针对原告方的诉求,冠领律师提交了2份民事调解书、2份开庭笔录、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公司企查查的截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证据,并指出:
第一,张鹏飞投资的相关情况韩娜依都是明知且同意的,而且张鹏飞的投资均失败并没有任何收益,在二人离婚时确无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根据双方离婚时有效的《婚姻法》还是现行的《民法典》中均规定的是,有收益的,收益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张鹏飞的投资并无任何收益,因此不存在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二、原告方起诉所提及的投资事项,曾在二人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作出处理。在本案中,也不存在离婚时张鹏飞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韩娜依财产的情形。故,现在原告方再次提起诉讼,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三,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韩娜依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鹏飞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40万元进行投资,要求分割该投资款项及收益。但其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张鹏飞的投资产生了实际收益,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驳回了原告方韩娜依的诉讼请求。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