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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0:00: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昝晓律师认真负责,查清租客的违约事实,成功帮助房东董茂德追回租金及相关费用合计60.6万元,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20年3月20日,董茂德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房屋出租给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用于开办幼儿园,租赁期为8年。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时,学生们普遍延期开学、居家上网课,所以详细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日期,以及提前退租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2022年11月,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突然通知董茂德,称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于同年12月9日搬离了房屋。此时,对方已经拖欠了几十万的租金,还欠下了1.6万元的供暖费用。董茂德立刻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展开维权,冠领律所指派了昝晓律师代理董茂德调查案情,追回租金。
冠领律师首先查阅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时间线,厘清案情和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合同约定,房屋租金共计960万元,押金20万元。房屋交付使用后,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共计支付给董茂德租金260万元以及押金10万元。截至对方搬离房屋,应付租金为323万元,未付押金10万元。律师遂计算出本案具体的标的数额为323万元260万元=63万元。
在仔细研读违约事项的内容后,律师发现合同特别指出若租赁双方提前解约,则必须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而在实际查明的事实中,吴山梅等人明显是突然通知董茂德退租。律师认为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退租,显然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在调查阶段,董茂德还提供了吴山梅于2021年4月8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其中清楚地记载了欠款数额及还款计划。冠领律师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了案件的事实基础,代理董茂德对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提起诉讼。
在诉讼准备阶段,冠领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对峙法庭。
庭上,吴山梅多次提到“因为环境因素,钱不好挣,董茂德房子也不好租,曾提出给我们减少租金”。冠领律师强调了合同的严肃性和双方应遵守的契约精神,指出尽管租赁市场确实受到了冲击,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考虑到这一因素,本案中也在合同里作出了相应安排。
律师还指出,提前终止合同的约束是双向的,如果董茂德不想租了,也应提前60天告知吴山梅等人,这不能成为减免租金的理由。吴山梅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曾就减免租金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他们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支持了董茂德的诉讼请求。由于董茂德同意用已经支付的10万元押金抵扣租金,故法院判决吴山梅、许静及刻爱公司应当实际支付53万元租金、拖欠租金的违约金1万元、提前退租的违约金5万元及供暖费用1.6万元。至此,董茂德成功追回了60.6万元的损失。
租房是房东和房客的双向选择,在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违约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当遇到合同争议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