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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3:41: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共有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配合四原告(委托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转登记为共同共有。
房产,是家的实体象征,当父母的身影永远消失在时光的长河,本应是兄弟姐妹互相扶持的时刻,可二弟白雄启却将房产独自霸占。为维护自身权益,大姐白婷光与其他利益相关人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2024年5月,冠领洪昊律师通过诉讼方式,成功解决此案纠纷,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白婷光系北京东城人,已年逾古稀,她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纹路。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她,家里有四个弟弟。作为家中大姐,她从小就承担起了照顾弟弟们的责任。即便后来出嫁,白婷光也总想着接济娘家兄弟。
1995年4月,白婷光的父亲通过工作单位分配,分得两套公房,一套90平方米三居室和一套60平方米的两居室。每到周末,白婷光和弟弟们都带着孩子回家吃饭,屋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后来,国家政策出台,公房住户可通过房改把产权由公有买断为私有。但由于购买条件限制,白父最多只能购买120平方米。
为全部买断,白父召开家庭会议询问子女意见。经众人商讨,白父决定用白婷光二弟白雄启的名义购买60平方米两居室。由此,两居室暂时登记在白雄启名下。为避免日后纷争,白父书写了一份材料《我的住房》,载明他所有的房屋全部由子女平均继承。
2023年初,白父和白母相继离世。办完葬礼后,白婷光找到二弟白雄启,希望其可以将60平方米的两居室变为共有财产。然而,白雄启坐在沙发上,一脸严肃地说:“大姐,这房子在我名下,就是我的!”察觉二弟根本听不进去,白婷光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无奈离开。回到家后,白婷光找其他弟弟商量,几人一合计,打算请专业律师处理。
随后,白婷光一行人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白婷光向律师提及,三弟白邺平于2003年因病离世,留下弟媳和侄子白楠相依为命。律师言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白邺平先于父母去世,其继承份额可由白楠代位继承。听完律师的解读,白婷光喊来侄子白楠,四人遂选择委托冠领律所指派的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接着,冠领律师着手指导白婷光收集准住证、收据、《我的住房》材料等证据,制作证据清单,确保证据的充分利用。结合本案事实适用法律,律师拟定起诉状,并代理白婷光等四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白雄启辩称其系案涉公房原住户,在房改时期将购房款交由父亲代付,不存在占用父母房屋一说。
对此,律师有力驳斥道:案涉房屋真实权利人为白父,与白雄启上述主张截然相反。在白父所书写的《我的住房》材料中,对60平方米两居室为何登记在白雄启名下有合理解释,白雄启与白父存在借名买房关系。白雄启并未举证证明白父将案涉房屋赠与他,应承担未能举证的不利后果。二人去世后,该房屋现为遗产,在未分割前,应为继承人共有。现白婷光等四原告要求白雄启配合完成案涉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理由正当,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白雄启限期配合白婷光等四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转登记为共同共有。至此,本案尘埃落定,小冠借此提醒读者,珍惜亲情,莫让利益蒙蔽双眼!(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