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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11:27: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王雪雁律师代理的辽宁大连不当得利纠纷案,经由辽宁省大连市某区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果品公司的诉讼请求,侯亮(委托人)免于承担9万元资金及利息返还责任。
2024年5月,辽宁大连某公司退休采购员侯亮(化名),因被客户齐平(化名)指控私占9万元货款而遭公司老板以“不当得利”起诉。为维护自身权益,侯亮特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应诉,最终当地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果品公司诉请,成功帮侯亮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2岁的侯亮曾是山东威海某果品公司的采购经理,他在水果市场里摸爬滚打几十年,见识过各类水果客商,自认为善于识人。然而,2024年初的一个清晨,一封法院的文书让侯亮直呼自己看走了眼。原来,侯亮曾经的客户齐平竟向果品公司检举,说他私占了公司9万元货款,而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核实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将其起诉,要求他限期返还。
“我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一直本本分分,从未有过一丝一毫的私心啊!”侯亮和妻子哭诉道。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侯亮开始四处奔走,他从其他客商处得知,齐平此前已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由于侯亮退休后从威海搬到大连,所以他一直不知晓此事。回想起过去与齐平的交往,他才发现当初看似诚恳的齐平,实则惺惺作态。
侯亮认为齐平故意攀扯自己,是想获得减刑。于是,侯亮决定请北京律师助阵。经多方咨询对比,侯亮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雪雁律师代理此案。
在接手侯亮的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对整体案情进行细致分析。据侯亮自述二人交易细节,齐平在2011年与果品公司合作时未付清货款,侯亮曾主动向齐平催过款,但齐平并未给自己。后来,果品公司对接人员更换,侯亮就未再负责此事。
基于此,律师对服刑客户齐平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挖掘。通过调查,律师得知齐平在过去的商业活动中就有多次欺诈和不诚信的行为记录。这一发现让律师更加坚定了判断,侯亮是被冤枉的。且律师查看侯亮银行流水,他从未收到9万元款项。
接着,律师为获取更有力的证据,不辞辛劳地走访了当年与侯亮合作过的其他客户和同事。在这个过程中,他了解到侯亮在职期间一直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著称,口碑良好。随即,律师在整理完诉讼材料后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庭审中,律师胸有成竹地辩护道:
首先,果品公司作为利益受损人,主张侯亮不当得利,应当对侯亮取得案涉款项负举证责任。果品公司现在举证的均为齐平在牢里传来的证据,并未亲自调查核实,不能印证侯亮已实际收取齐平现金9万元的事实。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果品公司递交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其次,齐平作为一名因诈骗罪入狱的人员,在以往商业活动中劣迹斑斑,言辞可信度低。况且,侯亮向其催讨货款时,齐平并未当场结算,可见齐平并不具备还款能力,故齐平口述一次性向侯亮支付9万元不切实际。另外,侯亮在果品行业工作多年,声誉良好,一直秉持着诚信和负责的态度,皆有人证明。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果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果品公司仅凭齐平的一面之词就对侯亮提起诉讼,忽视了对事实的全面审查。律师厘清事实,成功为侯亮争取到了公平的结果。听到这个判决结果,侯亮激动地向律师表示了感谢!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段光平